1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明确在疫情低风险地区,对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自2020年7月正式恢复跨省游以来,云南文化和旅游市场逐渐有序恢复,民众的文旅消费也在不断增长。然而,旅游市场也存在某些乱象,“不合理低价游”就是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近年来,云南省持续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多措并举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严查各类涉旅案件,强化“行转刑”,完善涉旅舆情及投诉处置机制,旅游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投诉处置效率大幅提高。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不合理低价游”现象,云南省一方面从源头开展治理,加强与各网络平台工作联系,探索建立合作机制,主动从源头约束低价信息;另一方面,大力实施“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加强督导、确保退货机制落地落实;此外,还对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研究,寻求破解旅游市场低价游问题的方法途径。
消费者如何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保障自己的权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呼吁广大游客,警惕低价旅游团,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以免掉入消费陷阱。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还可对比旅游行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云南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参考成本,理性消费,择优出行。
同时,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示,如游客在滇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维权:
1.拨打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话进行投诉;
2.拨打云南省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0871-96301;
3.通过“游云南”APP“我要投诉”功能进行投诉,并在APP上实时查看投诉办理进展情况;
4.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进行投诉。
此外,云南省自2019年开始施行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并已在16个州市和旅游重点县设立了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在全省机场、主要火车(高铁)站和游客集中区域设立了130个“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以保障游客在旅游购物时的合法权益。(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