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夺笋竟然是真的!
4月4日,有个旅游团去到四川成佳镇,私自挖村民地里的笋。
被村民发现私挖之后,游客态度挺不好,说想要拿钱解决。
村民就更生气了,直接要价十万!
挖你几棵笋就十万?!游客一听这价急眼了,开始骂脏话。
游客表示,他们就挖了十根笋子,你要十万,一根一万太过分!他们想按市场价买下这些笋。
村民觉得,是你自己说拿钱解决的,你要有钱就拿来呗。而且挖的笋子远远不止十根。
而旅行社的意思是,游客不是故意偷挖笋子,而是在挖折耳根的时候,不小心挖到了别人的地里。
经过派出所和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勘察,发现大概有1.5亩的竹笋受损,竹笋损失在1000斤以上!根本不是游客说的十根笋子!
最后,游客道歉并且赔偿了1500元。
咱先不论到底是挖了十根,还是损坏了1.5亩,也不管你是有意窃取,还是无意挖走,被主人发现就好好道歉,赔偿损失得了,非得不低头不认错,跟村民死磕到底,这是刚吗?
这是好赖不分!这是损,更是坏!
让唐唐更迷惑的是,评论里竟然还有问敲诈勒索和盗窃哪个判刑更重的!
这是已经给村民定性敲诈勒索了?
连敲诈勒索的含义都没搞明白就敢给别人瞎扣帽子,万幸你没当法官。
敲诈敲诈,是要敲诈别人的钱。村民想要的不过是自己笋子的赔偿,根本没想敲诈那群游客。
有网友说,村民扬言要10万,不过是气话,为了煞一煞游客拿钱办事的嚣张气焰。
又怎么能说这是敲诈勒索呢?
其实,不仅是村民定不了敲诈勒索,那个游客也定不了盗窃,毕竟最后赔偿才1500元,没达到定刑标准。
还有网友觉得,10万都要少了,这种人就该狠狠地罚,让他们长记性。
说实话,10万确实不是个小数目,村民这么说确实容易引起不满,但这一切是事出有因的啊。但凡被发现的时候,好好道个歉,也不至于闹得上热搜还被网友骂!
法律不罚他,不证明他就是好人,更不证明小偷小摸就没毛病。人的好与坏有时候更应该遵守道德的底线,而不是靠法律的束缚!
罗翔: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他完全有可能是个人渣
要不这些人依旧不以为然。
就在4月3日,河南鹤壁也有一些游客,随意采摘别人家香椿。
香椿树的主人就在边上看着,等他们采摘完,拦住他们,管他们要500元。
结果,就吵吵起来了。游客觉得,自己主要采的都是路边的野香椿,真正种植的,也就两三支。
所以,他们想按照市场价七块一斤,或者市场价两三倍的价格,买下香椿了事。
那村民当然要主张自己的利益,明明横幅挂着,红底白字写着“香椿有主人,请勿私采摘”,游客还选择性失明,肆意采摘。
咋滴,搁这装九年义务教育落网之鱼来了???
而且那所谓的野生香椿,也是村民们种的香椿嫩芽落在地上,自己扎根长的。
香椿树的主人就在旁边站着,你在人眼皮子底下偷东西,被抓现行就呼天抢地,恶人先告状,真是太会混淆视听了!
还好警察和村支书没被游客的理直气壮弄昏头脑,进行协调之后,游客赔偿村民损失260元。
什么是偷?不告而取就是偷!
不管是挖笋还是摘香椿,都没有经过主人的允许,而是游客自以为把它们当成无主之物!但如果唐唐我没记错的话,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就会教我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碰,外面看见的东西要问有没有主人。
这是出来旅游忘记带嘴问了?那咋狡辩的时候那么振振有词呢???
不仅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给自己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解释说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主人。
事实上真的不知道吗?那知道之后,为什么不是第一时间赔礼道歉呢?嘴里说着要用钱解决,结果主人提出了价格的时候,又指责对方“敲诈勒索”。
我当时都气笑了好么!咱们换个位置想想事情,假如,我是说假如啊(虽然这种事情不太可能发生),假如说我是个村民,第一次进城,看到你们家门口或者院子里,你儿子特别喜欢的玩具,我当没人要的拿走了,这时候你出来,说我偷东西。我说我以为是没人要的垃圾,最多只能按市场价赔给你,你怎么想???
难道因为这些东西真的太小,太不值钱,就不值得被道德谴责吗?
当然不是!
别看东西小,时间久了,积少成多。还真有人靠小偷小摸发家致富!
今年1月,闵行警方就侦破一起这样的案件。
有个超市理货员,在岗半年以来,陆陆续续偷拿超市的烟酒等商品,然后进行倒卖,最后,竟然拿走了价值15万元的财物!
还把小偷小摸不当回事?等到偷得多了就来不及收手了!
说到小偷小摸,不知道有没有人想到大学校园里频发的丢外卖?
让外卖员把外卖放在宿舍楼下,如果不及时下楼取,外卖很可能就会不翼而飞。
偷外卖的到底是学生还是社会上的人,很少有人调查出来。
因为没有人会为了一份外卖大动干戈。
偷东西而不被人发现,做错了而不受惩罚,这就让小偷们越来越嚣张,甚至觉得偷东西没错,觉得主人要求赔偿不能太多!
今年1月,湖北荆州几个外卖小哥,抓住小偷就暴打一通。
本来看着这几个外卖员拳打脚踢,小偷哀求解释说真的没钱时,我对小偷还心生同情,毕竟打人确实有不对的地方。
当看到警察说这个小偷是惯偷的时候,我只想说:我对我刚刚的同情表示道歉。
偷盗金额少,受到惩罚小,如果道义上再原谅他,只会让他更不要脸!
不过,虽然打小偷是很出气,但也要注意尽量别打人。
这回外卖员没被讹是因为小偷自己说身体没问题,要是打出了事,外卖员还得负责。
这是外卖员打小偷,还有外卖员自己当小偷的。
3月19日,湖北武汉一女子花466块钱点了7个菜,还花了20元代跑腿费。
菜品送到之后觉得份小,女子就跟商家联系,结果商家说,这不是她们家的单。她家打包盒是黑色的。
冷面里也不放黄瓜。
商家还说,发票都是伪造的。
最后,跑腿小哥承认是自己掉包的外卖。因为时间太紧张,只在顾客点单那家买了80块的油焖大虾,别的菜品是在另一家店铺买的。
可气的是,他说自己花了430元,只占了顾客36元钱的便宜。
那慢条斯理的解释,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受害者!
你跑腿费一共才20,还占了36元便宜,却觉得自己是只占了36元,这是理不直气也壮啊!
或许掉包外卖的差额算小,但给别人带来的不便和不安是大。是因为顾客信任你才让你代跑腿,你却利用这信任当小偷!
随便掉包别人的餐品,食品安全怎么保证?吃坏了身体,你负责的了吗?
就像被偷摘香椿那村子的村支书说的,不问自取就是偷。
管你是偷挖农民菜地还是偷拿别人外卖,本质都是不劳而获,都是偷盗!
虽然法律没法制裁这些金额太小的偷盗行为,但不可能连道德上都不谴责!
物主谅解小偷是宽容,不原谅更在情理之中。
要是像偷挖笋子的游客那样,偷完别人东西还苛责对方小气,恶人先告状说主人抬高物价,那就是妥妥的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