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很多业主都希望取消物业,为何业主们呼吁取消物业的声音越来越强?主要原因还在于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问题。
物业认为《物业合同》就是尚方宝剑,物业费被清清楚楚写进了合同之内,不管服务咋样,业主们都应该缴纳服务费;业主们觉得,物业服务形同虚设,《物业合同》条款不明不白,物业没有提供有效服务,反而只管收钱不干事儿,所以小区物业费根本不值,故而拒交物业费,甚至认为物业没有存在的必要、可以一刀切取缔了。
尤其是在空置房这方面,业主们觉得没有享受过任何物业服务,为什么要交物业费?但物业给出的答案是:不住人也一样要交物业费,这是规定。
那究竟买了房子空置后,是不是一定要交纳物业费呢?物业公司收取空置房的物业费到底合不合理呢?
其实在笔者看来,还是应该收取物业费,如果对空置房不收取物业费,对于真正的刚需住户非常不公平。
首先,如果空置房真的不交纳物业费的话,就会起到一个带头的作用,让一些住在这里面的业主也心里不平衡。
其次,如今很多三四线城市的小区,空置率是很高的,甚至一些小区的新房都没有人买,如果已经买了的业主,由于没钱装修或其他情况空置着不缴纳物业费的话,只由一部分住进来的业主缴纳,很容易造成物业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去维护和管理好小区,小区环境和基础配套设施会日益变差。
最后,很多物业其实也在为空置房做付出,比如小区绿化环境和基础配套的维护,比如对公共区域的维护和保养,还比如对房子本身的看护等等。如果没有好的物业服务,小区会变得破旧不堪,这些空置房的居住环境也会变得越来越恶劣,房子的价值也会大大降低。所以,看似空置房的业主没有享受物业服务,其实大部分物业服务他们已经享受到了。
笔者也知道,目前有很多物业的行为还是不合理,也损害了大部分业主的权益,笔者也不是想为他们说话,只是对于这种情况的一个分析。
而且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也在今年开始实施,在这其中就有很多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标准、物业费用标准的内容。
其中在民法典的944条给出了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员按照约定提供有关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交物业费。”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这也就是说,小区的物业服务具有全面性,例如物业每天打扫卫生,是统一性质的,张三不能因为自己家里没有居住人,就不接受这项服务,更不能以此拒绝给物业管理费。
所以说,关于空置房需不需要交纳物业费,答案已经一目了然了。大家觉得合理吗?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