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境外旅游受到巨大冲击,伴随着消费者旅游需求的增长,国内微度假和近郊旅游受到大众的欢迎。有些商家利用国内游的“大好商机”,想出了蹭热度的“高招儿”,想趁机大发横财。甚至不惜用虚假夸大的宣传吸引游客,但是现实和广告宣传形成天壤之别,没有广告上宣传的“诗和远方”般的美丽风光,而是让人皱眉头的凄惨景象。这不仅降低了旅游消费者的体验,而且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欺骗。
2020年湖南临武滴水源景区的“天空之镜”事件引起众多游客和媒体关注,并在去年5月份两次登上微博热搜。
回顾事情经过:2020年5月,湖南临武滴水源景区大力宣传推广本景区的“天空之镜”,微信公众号更是称“耗费巨资打造,为国内首创。”并收集了5张他人“天空之镜”彩页效果图片和一些文字用语设法打动网友。从网上宣传的内容来看,景色唯美绚丽,很是“诱人”,在广告推文发布后,当地市民纷纷前来观光“打卡”。
然而,很多人乘兴而来,失望而归。到了现场才发现现实和广告的差距太过悬殊。所谓的“天空之镜”实际就是一个约8平方米的镜面。
有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天空之镜”上布满脚印,步道两侧只缠着几道布条作为围挡。
很多游客反映,根本无法拍摄出宣传照“大片儿”那样的效果,对于外界质疑,临武滴水源景区工作人员表示,网络上放出的宣传照都是在同样的实景拍出来的,宣传照与实景反差较大,因为是专业摄影师拍的。
此回复让游客感到十分“无语”。
事件出现后,从网络热度趋势来看,事件迅速发酵,在短时间内热度升到巅峰,随后迅速下降,这与以往各地被曝出的景区乱象事件舆情趋势一致。迅速吸引公众目光,引发网友共鸣,大家纷纷吐槽自身经历过的类似事件和遭遇,发表个人意见,随后公众目光又会被新的新闻、事件所吸引,新闻记忆很快淹没在大众视野之中。网络上“吐槽”后,事情就结束了吗?
经过调查,此为虚假广告,这里没有很动人的唯美景色,只是一块镜子,也不存在“耗费巨资打造”情况,实则施工花费仅1.5万元。
2020年8月7日,郴州市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0元。
2020年10月9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郴州舜溪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赫然在列。当事人在临武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景点网络宣传推广中使用与实景不相符的他人网络效果图片和文字用语,虚构接受旅游服务的效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天空之镜”一景来自玻利维亚的乌尤尼盐沼,它是世界上最大的盐沼。每年雨季,这里积水形成的浅湖好似镜子一样反射天空景色,因其独特的自然景观,而得名“天空之镜”。青海省的茶卡盐湖成因与景色均与乌尤尼盐沼相似,被旅行者称为中国的“天空之镜”。近年来,网红达人多次在短视频平台上推荐此景区,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拍照。各地也纷纷“效仿”,因此出现很多“山寨版”的“天空之镜”,临武滴水源景区的“天空之镜”就是其中之一。
此外,重庆巴南龙泉谷、浙江金华、江苏南京、青岛崂山都有“天空之镜”出现,此事件也给各地的“山寨版”“天空之镜”敲响警钟。
同时,在旅游业的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内大批的“人造景点”涌现出来,很多景点都热衷于摆个佛像、建个寺庙、刷上鲜艳的油漆或者装潢的金光闪闪,这些精心打造的“特色”显得不伦不类,和环境十分违和,甚至有些地方不惜斥巨资建造各种古城、古寨等,这些更是不理智的行为。
诸如此类旅游乱象应该坚决制止,否则不仅透支了游客的热情与信任,还影响了自身的发展。旅游景区想要留住游客,就得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升旅游服务人员整体素质,诚信交易,这些才是真正的“高招儿”,不能只追求“一锤子买卖”。只有每个营业者都自觉、自律,才能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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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亭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