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郊——竹江村旁的乌桕滩,因整个河滩上都是乌桕树,每到秋末冬初,树叶由青变黄、变红,五彩缤纷,层林尽染。从高处俯瞰,漓江逶迤,江水清澈,800亩的乌桕滩如火如荼,夕阳下宛若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被誉为“漓江边的九寨沟”。因此,每年11月、12月份,游人如织,吸引了许多市民、游客到这里赏景、野餐、摄影、游玩……,大量游客到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管理的问题。
一些游客的行为破坏了乌桕滩优美的景观环境,如直接将车辆开入河滩,在河滩上随意烧烤、野炊、露营,乱丢垃圾等,这些行为破坏了大自然的美景,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游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在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停放车辆或者占道摆卖;禁止在禁火区生火、吸烟、燃放烟花鞭炮。《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在漓江干流河堤、河滩、洲岛烧烤、野炊和经营餐饮。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希望每一位去乌桕滩游玩的朋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把垃圾带走,把文明留下,只有共同保护,才能让美景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