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期待“联合惩戒不文明游客”成普遍做法
针对近日3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划事件,北京市延庆区文旅部门已根据相关规定将3名游客列入不文明旅游“黑名单”,包括八达岭长城景区、龙庆峡风景区、北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在内的延庆区12家等级景区将对这3名游客实施联合惩戒、不予接待。(3月26日《新华每日电讯》)
去年4月,《延庆区等级景区破坏文物行为联合惩戒办法》正式实施,延庆12家等级景区共同对文物破坏者实施联合惩戒,一旦有一个景区将破坏文物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其他等级景区一律将其拒之门外,使破坏文物者“一处受罚、处处受限”。近一年来,已有多名破坏文物的游客受到联合惩戒。此次事件中的3名游客又撞在了“枪口”上。
文物破坏者实施联合惩戒值得其他地方复制,此举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屡错屡犯。这些年破坏文物者屡有被曝光,有的人早就不是第一次破坏文物,常常管不住自己的手,屡错屡犯甚至屡罚屡犯,在朋友圈或微博等晒出多次越轨之举,轻者如坐在文物上拍照,重者如在文物上刻写“到此一游”。而联合惩戒变可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保护文物,实施联合惩戒也不为过。文物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记载着历史,传承着文明,传播着文化,不可再造再生;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命脉,保护国家文明文化的“金色名片”。无论以多大力度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都不为过。也不是只有某个景区的文物才重要,另外景区的文物不重要,文物保护就是要一起使劲。
可以说,联合惩戒是对破坏文物行为的重拳出击。要让这个重拳落地有声,就必须在景区间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协调体制和专门的监管协调人员,强化景区协作,确保联合惩戒能落到实处。在实名预约成为出游常态之下,联合惩戒破坏文物者或其他不文明游客已具备技术基础,应像联合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一样普遍。(作者:李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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