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想去海南体验离岛免税“买买买”,但又不想大包小包随身带,行吗?以前不行,但海关总署最新公告明确:行!
记者4日查询海关总署官方网站获悉,海关方面已经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监管要求的公告,为“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列出了具体要求。
从“邮寄送达”方式看,公告明确,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购买人、支付人、收件人均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的,可以选择这一方式提货。
公告说,离岛免税商店应在核实购物旅客符合邮寄要求且已实际离岛后,一次性寄递旅客所购免税品,向海关实时传输符合海关规定格式且已施加电子签名的免税品交易和购物人员信息、人证信息验核一致、寄递运单、签收信息等电子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返岛提取”方式则适用于海南省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
对于这种提货方式,公告明确,消费者在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后已返回岛内的,可以在离岛免税商店设立的返岛旅客提货点提取免税品。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岛内居民应于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离岛行程信息提货。超过规定时限未提货的,免税商店应当主动为其办理退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