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珠海不少公园建得很大很好,但是却在里面找不到适合儿童游玩的地方”。珠海市政协委员陈守红建议,珠海应当在全国率先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给儿童更好的生活环境。
据了解,为给儿童营造美好城市和成长环境,联合国第二次人居环境会议(1996年)首次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Child Friendly Cities, CFC)理念。该理念认为,各国在城市空间规划中应尊重和维护儿童的发展权利,为培养儿童积极健康的心理、形成正确的世界观而构建更加适合儿童成长的城市。2018年5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专门发布《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详细阐述城市规划首先关注儿童所需要的相关概念、依据和技术策略。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关注儿童空间弱势,积极打造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认证的国际儿童友好城市,业已成为近年来各国城市规划、政策设计等领域国际交流的热点话题。目前,国内城市中,深圳等城市走在前列。
陈守红介绍,儿童友好型城市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儿童要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就是城市建设这些是否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二是要提供完善的儿童社会服务体系。三是保障儿童的安全,比如说孩子从学校回家,交通设计上能够是非常安全的。最后一个就是满足儿童各类型的行为活动需求。
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开了一个开头。依据报告,2021年,珠海将启动建设市级植物园、儿童公园,规划建设科技馆、青少年宫,打造更多科普教育、休闲游乐场所。
陈守红表示,目前金湾区在一个社区做了一个试验点,取得了成一些经验和成绩。“但是儿童友好型城市毕竟是整个政府从高层综合的全方位的这样的一个决策,请政府把这一建设纳入到城市建设的战略地位。”
陈守红建议,一是要构建一个儿童优先发展综合政策体系,可以成立一个综合部门,统筹相关部门,比如说规划、妇联、教育、卫生、体育、街道等,这些部门有一个综合的部门去牵头协调。二是要完善儿童优先发展的公共服务的体系,从最早的托育0~3岁的托育,然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更加关注儿童群体的这种特殊性,满足儿童发展的需求,促进公共资源要向儿童倾斜。
采写:记者朱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