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正式公布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广东4个公园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其中罗定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名列其中。近年来,罗定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向国家积极申报了广东罗定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公园总面积1003.19公顷,其中湿地面积335.78公顷,湿地率33.47%。
据了解,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是一个人工湿地,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人工建成的一个中型水库,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河流与库塘复合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其生物多样性丰富,景观优美,周边历史文化深厚,有较高的保护和利用价值。
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地处广东省北部生态发展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具备西南地区库塘-森林复合型生态系统的典型特点。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丰富,记录有维管植物654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4种;记录有野生脊椎动物213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5种,广东省重点保护动物10种。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以金银河水库为主体,是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常年保持在地表水II类以上标准,保障着罗定20多万亩的农田农业灌溉用水,更为罗定市城区及附近镇街在内的超过50万人提供饮用水源,对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市民生产生活意义重大。
据了解,新修订的《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广东湿地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效遏制湿地违法行为,保护湿地资源。“十四五”时期,广东省林业局将通过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等保护形式,逐步完善全省湿地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