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碧水、净土,锦州,不仅是一座美丽宜居的滨海城市,还是一座流淌着红色血液的英雄城市,更是一座处处洋溢着健康气息的幸福城市。
不见高耸着吞吐浓烟的烟囱,不见搅浑河水的排污,不见随意掩埋被污染的泥土;锦城百姓只看得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锦州,借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东风,一幅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画卷正在铺开。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环境质量改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污染源减排为抓手,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满足老百姓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优美环境的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政治责任来抓。成立了锦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9个县(市)区和23个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出台了《锦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锦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锦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锦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
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创卫以来,我市以“控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烧、重污染天气管控、强化监测能力提升”等方面为重点,多部门、多方向、多举措的严格管控,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2018年,建成区10吨及以下供暖锅炉已全部取缔拆除,基本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以柴油货车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共清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3517台;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行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城区店外经营及烧煤、烧木材经营现象;建成空气自动站7个。
“不点一堆火,不冒一处烟”,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我市建立了“市、乡、村、组”四级禁烧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对禁烧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杜绝了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大力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充分发挥机收粉碎还田的利用主渠道作用,实现秸秆高效还田,引导群众发展玉米青贮,搞好秸秆饲料化,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率100%。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百姓生活中最重要的因素。
聚焦饮水安全,我市强力开展“碧水工程”,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6年以来,我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Ⅲ类水质,水质达标率100%。积极开展全域河流治理,对我市辖区内6条河流及其相关支流展开排查。深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对黑山县、大虎山镇、北镇市、沟帮子、义县5个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新建6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并对松山污水处理厂进行1.8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改扩建。按照“水十条”考核要求,取缔了15家“十小”企业,对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整治。目前,全市7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如今的锦州,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打造成了名副其实的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港口城市。
文字来源|锦州日报
编辑|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