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龟小镇,位于深圳大鹏至坪山、惠州古商路上,有绿水青山、溪水环绕。满村诗情画意下,不乏遍地狼烟的痕迹,历史绵长的脉络。客家文化和红色文化在这里交相辉映,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在这里相融共生,既有300年前静卧于此的石板小巷,亦有缱绻百年的英雄长歌。
一个又一个为了旧址遗迹世代居住于此的守护者,不遗余力承担起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纽带,让一个又一个史诗、传说横亘万里,与无数包含江南风情的斑驳建筑杂糅一处,落在后人眼中,倒成了与古镇百年老树的枝丫一样纠缠不断的历史余韵,成全了文化香火的延续,也成全了无数后来者对古镇爱情的翩翩幻想。
于是,小小古镇诞生了一个个隐世打卡圣地,一些影视取景地也在悄然发芽。
石板路与一见钟情
六年前,一无所有的穷小子邂逅了留学归来的姑娘,他以向导自居说服姑娘一起游玩,共同度过了短暂的一天。
他们漫步在拥有300年历史的石板路上,话题也像石板路的历史一样看不到终点。
他们从亲朋好友聊到小镇风土人情,从社会认知聊到个人理想。明明是初识,两个人之间却没有一丝隔阂,天生的默契与和谐让人嫉妒。
他们走过古色古香的客家老宅,走过小镇的酒吧和咖啡馆,终于在与现代文明接轨的建筑里,和一见钟情撞在了一起。
他们被彼此吸引,他们肆无忌惮地谈论爱情,毫不掩饰心底里对彼此的喜欢和对未来的畏惧。正是这份畏惧,让他们小心翼翼地珍惜这一天中最后的时光。
尽管不愿意承认,他们也不得不面对,两条不同的人生轨迹在这里有过短暂交叉后,必将分道扬镳的事实。可心底里的喜欢,又让他们不甘心就这样向现实低头。
一个六年之约由此而生。
六年后,他们再次在小镇相逢,就像两个久未谋面的老友。他们依旧携手,走在小镇那条300年历史的石板路上,依旧无话不谈,默契无间。
他们走过六年前就美不胜收的山水田园,走过六年前还不存在的自然书房,最后回到了六年前分别时的咖啡馆。
他们望向彼此,沉默不语。
六个365天的轮回,六个春夏秋冬的交替,到底是在他们之间划下了一条不可逾越的沟壑。
穷小子进了当地的创业公司和上司的女儿组成了家庭。姑娘在某大型研究机构和同是留学归来的同学订了婚。他们依然可以谈笑风生,依然毫无隔阂,但一切却像事先约定好的一样,谁都没有触及与感情相关的话题。
穷小子并不知道姑娘订了婚,姑娘也不清楚他是否已经成家立业,只不过在看向对方眼睛的一瞬间,他们就已经明白了,六年时间,没能带走他们当初的激情和默契,也没有带走他们对彼此的喜欢,只不过带走了六年前的那两个人。
在咖啡馆里,他们微笑,他们拥抱,他们向彼此做最后的告别。
有些东西,来过就好。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忘了自己》
老宅与先生
那一年,古镇来了一个清逸俊朗的教书先生。
世人只知先生是故乡遭难,跟随商队漂泊至此,乡里乡亲也只道先生温良恭俭,对其过往一概不知。
先生本有一妻,只因平日里深居简出,极少抛头露面,与人言谈交流更是少之又少,几乎引不起旁人的在意。
后来,才貌双绝的先生名声鹊起,方圆百里的名门大家纷至沓来,其中更是少不了慕名而来的豪门闺秀、世家名媛。
没过多久,小镇就传出了喜讯,先生大才,被大权在握的军阀相中,即将前往大帅府邸任职。
也就是在这时,镇子上的人才发现,先生的妻子似乎很久都没有露面了,哪怕是在小镇为先生办的庆宴上,也不曾见其身影。
更奇怪的是,第二日,先生是孤身赴任,不曾拖家带口,也不见其妻送行。
大家忍不住泛起了嘀咕,但碍于大帅威名,倒也没有掀起太多流言蜚语。更何况,先生也会时不时抽空回来,为小镇休憩学堂,以报收留之恩,更会为其妻添置不少金银首饰,家用细软。尽管那人仍未露面,众人的疑心却也被先生的言行一一消磨掉了。
时间一晃八年过去了,不知从何时起,先生再未踏足小镇半步。小镇上的人也不再谈论当年那个意气风发平步青云的教书先生,甚至没有人再去关心当初跟着先生一起来到小镇的发妻去了哪里。
直到大战启幕,大帅兵败如山倒的消息传入偏安一隅的小镇,先生才逐渐从人们的脑海中泛起身影,小镇居民的茶余饭后也就多了些谈资。
两年后,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一个穿着破败衣衫浑身湿透的男人,踉踉跄跄闯进了小镇,跌跌撞撞地回到了阔别十年之久的老宅。
让他惊喜的是,那个家虽然已经残破不堪,却在他走近大门的瞬间,亮起了灯。灯光摇曳,伊人依窗,身影美如画。
妻子一如往昔,为他打开了紧闭十年之久的房门。她没有多的话,只是略带歉意地低了头,转身进厨房为他沏上一壶茶暖身。
“这些年,家里实在太穷,现下找不出什么好东西招待你了。”妻子说。
先生怔怔地望着她,几乎泪流满面。若不是他想着攀龙附凤,嫌贫爱富,她又怎会沦落至此?大帅的千金刁蛮任性蛮不讲理,他负了发妻十年,又何曾享受过一天执子之手的恩爱?自作孽不可活!真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先生紧紧地抱着在这里苦守十年的发妻,终于道出了迟到十年的歉意。
这一夜,夫妻情爱肆意缱绻,只道往后余生,不负白首。
第二日,一声声惊悚撼人的嚎叫,惹得方圆百里鸡鸣狗吠,乡里乡亲不得安生。大家纷纷循声来到了先生十年不曾踏足的老宅。只是一眼,便是惊天之怖,教人终身难忘。
蓬头垢面的先生抱着一具白骨,坐在一堆稻草上,满眼血丝地瞪着眼前一个又一个乡民,似笑非笑,似哭非哭,嘴里一直含糊不清地重复念着两个字。
见他虽呈疯魔之态,但也不曾伤人,便有胆子大些的壮汉,往近处走了去,终于听清了那两个字,小雎。
他与她初相识,她不识字,闺名难登大雅之堂,他便以他之姓,为其取名,关雎。
十年前,他在决心弃她而去时,亲手将其毒杀,葬于二人卧榻之下。因杀妻之事过于诛心,他彻夜难眠痛苦不堪,为防止被大帅千金察觉,他不得不寻找西洋名医,将这段记忆彻底抹杀。
未想,她念他成痴,化为白骨,夜夜困守此地,不死不灭。直至他再次回到她身边,白骨生花,夺其神智,令他再不能弃她而去。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关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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