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2020年8月29日,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942号建议作出的答复指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发展用地问题。为响应国家号召,就如何优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用地政策,助力乡村振兴的问题,本文作出了两点的思考。
一、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对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三农”的链接纽带,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休闲农业可通过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发展观光、休闲、体验等农业生产经营。乡村旅游以游居和野行为特色,发挥村野自然环境良好的优势,助于农民经济增长。
二、如何优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用地政策
(一)重视预留和保障乡村产业建设用地指标
前期统筹土地规划,保障用地需求。全面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优化村庄布局,以便保障乡村产业建设用地;中期优化村庄规划,落实用地指标。调整优化村庄的各类用地布局,支持申请使用分散的零星乡村文旅设施与农村新产业用地;后期加强产业规划,保障重点用地。聚焦城乡建设与自然资源等规划相衔接,关注重点产业区域,打造精品工程,加速乡村休闲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二)在项目建设用地上给予一定用地指标扶持
合理安排年度计划,将用于乡村休闲旅游等乡村产业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以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专项扶持产业项目,合理地安排乡村休闲旅游等建设用地,根据不同用地情况可设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盘活土地优先支持,鼓励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序开展,优先发展乡村产业相关项目。
(三)建立多元化的乡村产业用地供应方式
创新供地方式,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进行探索,融合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和产业;创新产业形态,发挥多种功能的乡村优势,依据自然环境、人文等资源,开发特色主题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创新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项目,推广分红型、股权型、契约型等合作方式,发动农民深度参与产业发展,提高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降低集体土地交易成本与经营风险。
总结
农业农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就预留和保障乡村产业建设用地指标、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一定用地指标扶持、建立多元化的乡村产业用地供应方式三个方面高效推动乡村建设,配合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乡村休闲旅游转型升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