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革命文物得到强化保护,焕发生机的同时,许多旧址遗址也日益成为助力乡村振兴、促进老区发展的活力源泉。在江西,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实施以来,革命文物工作助力54个贫困县脱贫摘帽,井冈山、瑞金红色地标更加靓丽。在湖南,“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汝城县沙洲村,致力打造“红色文旅+绿色产业+古色瑶乡”发展模式,具有独特魅力的乡村展现出小康新貌。在山东,沂蒙山区创新红色研学旅行模式,讲好沂蒙红嫂和支前故事,红色旅游品牌越来越亮,走上朝气蓬勃新发展道路……革命文物所传承的革命精神发挥出加快老区振兴、助力全面现代化建设、实现融合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岁月失语,唯石能言。保护红色资源,要引导全社会充分认清红色文化资源的重要政治价值、历史价值、教育价值,自觉树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责任感和紧迫性。尽快制定完善红色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树立保护意识,规范保护行为,强化保护效果。对于破坏、损毁、侵占或者歪曲、丑化、亵渎、否定红色资源的,严肃追责。抓紧做好普查,分类制定好保护规划和方案、实施好保护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修尽修。加大经费和技术力量的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及民间资本广泛参与保护、积极投入保护。加强红色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络平台和数据库,让红色资源得到永久保存。
省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革命文物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逐步得到落实。各级领导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下乡了解实现情况。可派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到一线考察论证,提出建议和方案,帮助基层排扰解难,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切实把革命文物工作管理好,保护好,运用好,充分发挥其在党史教育活动中活教材的作用,全力推动革命文物工作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