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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文物古迹介绍
官坊村“聚顺阁”民居
官坊村“聚顺阁”民居位于赖坊镇官坊村,年代为清晚期,面积为378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赖安村九郎公祠
赖安村九郎公祠位于赖坊镇赖安村,年代为清代中期,面积为235平方米,类别为坛庙祠堂。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赖安村“則荆”民居
赖安村“則荆”民居位于赖坊镇赖安村,年代为清咸丰八年,面积为673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赖安村镇安门
赖安村镇安门位于赖坊镇赖安村,年代为明代,面积为7平方米,类别为城坦城楼。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官坊村官振基民居(110号)
官坊村官振基民居(110号)位于赖坊镇官坊村,年代为清嘉庆年间,面积为318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灵地先雕公祠
灵地先雕公祠位于清流县灵地镇灵地村,年代为清。简介:坐东北朝西南,由照壁、门楼、回廊、春亭、正厅等组成,建筑面积507平方米。砖雕门楼,四柱三间三楼牌楼式。春亭面阔三间,进深三柱,抬梁式梁架,歇山顶。正厅面阔五间,进深三间,抬梁、穿斗式梁架,悬山顶。祠砖雕精美,斗拱繁复。2013年,灵地先雕公祠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祠周边各外延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里田村豫章公庙
里田村豫章公庙位于里田乡里田村后山山脚,年代为始建于宋仁宗年间,面积为3000平方米,类别为坛庙祠堂。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赖坊建筑群
赖坊建筑群位于清流县赖坊乡赖武村、赖安村,年代为清。简介:赖坊建筑群包括彩映庚宅、翰林第、棠棣竞秀宅、来青宅、攸叙宅、迎薰宅、赖氏家祠等七组建筑群。彩映庚宅建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坐东朝西,由砖雕门楼、下厅、上厅、两侧厢房及左横屋组成,占地面积449平方米。门楼砖砌,八字形四柱三间三楼歇山顶;上厅面阔三间,进深五柱,穿斗式梁架,硬山顶。翰林第建于清咸丰年间(1851—1862)。坐东朝西,由门坪、下厅、中厅、上厅、两侧厢房及左右横屋组成。上厅面阔三间,进深五柱,穿斗式梁架,硬山顶。棠棣竞秀宅坐东朝西,由外门头房、门楼(下厅)、中厅、上厅、后厅、两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长校红军旧址
长校红军旧址位于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年代为1931年。简介:1931年1月,红十二军三十四师一○一团进驻清流里田、长校一带,协助中共福建省委工作团发动群众开展分田分地运动,设李中庆祖祠为红三十四师101团团部,李岳亮祖祠为红三十四师101团医院,并在李中庆祖祠及李岳亮祖祠内留下落款为红十二军三十四师的大量红军标语。其中“实行土地革命!”、“红军是农民自己的军队!”、“猛烈扩大红军武装,保护秋收!”等红军标语充分体现了红军各个时期的工作方针及内容。2018年,长校红军旧址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各单体建筑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东坑建筑群
东坑建筑群位于清流县余朋乡东坑村,年代为明、清。简介:由陈氏(宣瑞)祖屋、致懿堂、琢玉书院、思成堂、仰峰堂、临水宫、“陈氏一门”木牌楼等七处古建筑组成,是庙宇、书院、祠堂、民居、过街门楼等不同类型组成的建筑群。陈氏(宣瑞)祖屋始建于清末,坐东朝西,总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由半月池、书院,花台,两侧横屋组成,平面整体呈“凸”字形,正厅面阔七间,进深五柱,穿斗式木构架,悬山顶。致懿堂:又名陈氏(盛瑕)祖屋,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重建,坐东南朝西北,占地面积1270平方米,由半月池、门坪、门廊、前厅、天井及其左右廊、正厅组成,整体呈规整的矩形,正厅面阔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林畲红军史迹
林畲红军史迹1930~1931年座落地点:清流县林畲乡塘堀村简介:由毛泽东旧居(诒燕第)、工人夜校(即润晖第)、红军井、红军医院(由一座民居和一个天然溶洞组成)、红军桥、烈士墓等组成。1930年1月15日,毛泽东率红四军第二纵队经连城入清流,宿营林畲乡塘堀村,在此召开群众大会。次日,开赴明溪。行军期间毛泽东写下了著名的《如梦令·元旦》一词。1931年6月,第二次反“围剿”胜利后,为了扩大中央根据地,部份红军由泰宁、将乐、明溪进入林畲,成立了林畲乡苏维埃政府。保护范围:旧址四周向外延伸20米。2009年,林畲红军史迹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青州巫公庄屋
青州巫公庄屋年代:清座落地点:清流县嵩溪镇农科村简介:为祭奠巫氏先祖巫罗俊所建,原在宁化县,后随巫罗俊墓迁到嵩溪,现存建筑建于清雍正年间(1723~1735),之后从未修缮。由围墙、大门、门厅、天井、正堂及护厝等部分组成,占地面积200余平方米。保护范围: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0米。2009年,青州巫公庄屋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梧地海会塔
梧地海会塔位于清流县温郊乡梧地村,年代为清。简介:清乾隆十四年(1758)建,五层六角密檐式木心石塔,通高15米。一层为瘗葬信众骸骨的金庵,二层以上塔心建有木梯,五层为青砖内收砌筑。塔坐西朝东,一层开东向一门,二至五层每层开三门。附属文物有西湖桥和戏台,桥身长18.5米,石梁木构廊桥,廊屋5间,每间用4柱。戏台连桥西端,面阔三间,进深五柱,抬梁、穿斗式梁架,悬山顶。2013年,梧地海会塔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塔、桥周边各外延5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沧龙村龙峰寺戒月主持瘞塔
沧龙村龙峰寺戒月主持瘞塔位于嵩口镇沧龙村,年代为明代,面积为116.07平方米,类别为寺观塔幢。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再外延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曾坊革命烈士墓
革命烈士墓位于清流县林畲乡曾坊村龙背山南麓。该墓始建于1965年9月,是为纪念该乡曾富良、曾其应、谢玉姬一家三位革命烈士而建的衣冠冢。曾富良、曾其应、谢玉姬三位烈士均为林畲乡曾坊村人,其中曾富良与曾其应是父子,曾其应与谢玉姬为夫妻关系。曾其应于1931年6月参加林畲地方赤卫队,次年10月加入红34师,1934年11月在江西瑞金与敌作战时牺牲;其父曾富良、妻谢玉姬均于1933年3月加入林畲地方赤卫队,并在1934年9月先后牺牲。革命烈士墓于2009年12月重修,高3.5米,墓上端中心处是两束麦穗围绕着五角红星造型,墓的左右各有一柱,柱的顶端举着万年火炬,柱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姚坊村“瑞启麟书”堂
姚坊村“瑞启麟书”堂位于灵地镇姚坊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1319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再外延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姚坊村“蓬堂揖秀”堂
姚坊村“蓬堂揖秀”堂位于灵地镇姚坊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1244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农科村余氏家庙及门楼
农科村余氏家庙及门楼位于嵩溪镇农科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176平方米,类别为坛庙祠堂。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芹溪村荚氏宗祠
芹溪村荚氏宗祠位于余朋乡芹溪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810平方米,类别为坛庙祠堂。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黄石坑村翰林院
黄石坑村翰林院位于长校镇黄石坑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334平方米,类别为坛庙祠堂。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