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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文物古迹介绍
博野扁鹊墓
芦村扁鹊墓位于博野县城西北12.5公里的芦村。相传战国时期,“神医”扁鹊来此行医,后葬于此。墓封土高3米、长5米、宽6米、面积30平方米,l957年平整土地时被毁,现仅存墓砖、陶片。据《博野县志》载,“紫薇山名紫薇阜,在芦村紫气浮腾、土色烩赤,前有扁鹊墓”。1987年10月,该墓被列为博野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封土边缘为基线四周各外扩50米。具体位置:芦村扁鹊墓位于博野县城西北12.5公里的芦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蠡吾县城遗址
蠡吾县城遗址位于城东乡里村东南60米处,为西汉蠡吾县城。据清代《博野县志》记载:“蠡吾县城在后魏时为滹沱河水所湮”。遗址长1500米,宽1000米,高出地面3~5米不等。文化层厚约2米,内有灰陶罐、汉砖、瓦井、汉瓦盆、陶片等。1987年10月,被博野县人民政府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体位置:蠡吾县城遗址位于博野县城东乡里村东南60米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王子墓
王子墓俗称王子坟,位于博陵镇西王墓村西北500米处。现存边长6.5米,高4米的一方形土丘。相传,战国时期,一领兵王子战死后,所领士兵每人一包土将王子葬于此地堆积成墓丘。墓区地表存在大量战国时代的陶瓦片。至于王子何国?何王?名谁?没有记载。王子墓被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体位置:位于博野县博陵镇西王墓村西北500米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颜元祠堂
颜元祠堂位于北杨村西北部。建于清朝雍正年间。祠堂正殿平面呈长方形。面三间,进深一间,东西长11.6米,南北宽6.6米,高7米,布瓦歇山顶,设有阳台1.35米,明柱两银,方砖盖顶。整个建筑,布局严谨大方、古朴典雅,反映了明清时代的建筑水平及民族、民俗特点。具体位置:颜元祠堂位于博野县北杨村西北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还金井遗址
还金井遗址位于南从里村东南隅。井口直径0.7米,井深约4.5米,井壁由青砖砌成。明代万历年间因村民徐恭浇园拾金不昧而得名。井前有石碑,记载了徐恭还金的经过。1987年10月被列为博野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截至1992年,全县发现古遗址14处。具体位置:位于南从里村东南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革命烈士纪念碑亭
碑亭在程委村西北隅,程委地段医院院内,碑亭共八块石碑,碑文记述了在抗日战争中为民族解放事业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并刻有268烈士的姓名、籍贯、职务、是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体位置:革命烈士纪念碑亭在程委村西北隅,程委地段医院院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兴国寺石塔
河北博野县兴国寺石塔创建于唐景龙四年(710年),位于河北博野县程委乡解村小学校院内。此塔原为兴国寺内之建筑,现寺己毁,仅存此塔。河北博野县兴国寺石塔为四方形十五层密檐式实心石塔,通高7.51米,分为塔基、塔身、塔刹三部分。塔基边长1.73米,由三层方石组成。塔身第一层由三块整石拼合,形成塔室,室内南面辟券门,门左右各雕一持剑守护神;正面壁上雕刻一佛二弟子及供养人,并刻有“景龙四年”等字样。第二层至第十五层为密檐式,每层檐均为石雕成叠涩式样。每层为一块石料,檐部为一块石料,相互叠压,塔刹为一石雕宝珠。此塔全用白玉石料雕成,做工精细考究对研究唐代建筑风格具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