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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文物古迹介绍
1、仁居官塘唇李屋
仁居官塘唇李屋位于梅州市平远县仁居镇仁居村,年代为清,属于古建筑。2016年6月29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仁居官塘唇李屋为第四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坑美以祯居(蒲风故居)
坑美以祯居(蒲风故居)位于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坑美村,年代为清,属于古建筑。2016年6月29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坑美以祯居(蒲风故居)为第四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中共东江特委党代会旧址
中共东江特委党代会旧址位于丰顺县隍镇黄猄半坑胡村。原是村人胡忠文住宅,坐南向北,二进二横土木构筑,有15间房,门埕宽阔,占地面积621平方米。1929年6月18-25日,中共东江特委在黄猄半坑胡村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东江11县代表23名参加。大会改选了东江特委的领导机构,选出了卢济为特委书记,杜式哲为副书记,古大存为审查委员会书记。常委有卢济(兼)、杜式哲(兼)、林国英和后补委员贺遵道、颜汉章、李明光等9人。并成立了东江革命委员会。会议贯彻了中共“六大”及省委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检阅了东江各县党组织的战斗力。8月1日,中共东江特委向各级党组织通报了东江第二次党代表大会的精神。9月初,委任古大存为特委常委兼东江特委军委书记。1989年月丰顺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石寨红军路
石寨红军路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南磜镇石寨村。1929年10月23日晚,朱德率领红四军六、七千人途经此道,后当地群众将此道命名为“红军路”。东南——西北走向。由不规则的山石铺筑石阶,从山脚下蜿蜒于整座对门山,与梅县松源镇圆潭村相连接,全程约5000米,路面宽约1.20米,分布面积约6000平方米。1929年10月23日晚,朱德率领红四军六、七千人由梅县松源镇经古道进入蕉岭县南磜镇石寨村,并在石寨村休整一晚。当地村民拿出仅有的少许粮食和当地特产——红菌,并将红菌熬成红菌粥来款待红军战士,朱德称赞此粥味道鲜美。随后,朱德在郭氏宗祠宣传革命政策,号召村民起来打土豪、分田地,并成立了石寨村农民赤卫队;10月24日早晨,朱德率领红四军由石寨村出发,到达蕉岭县城;10月25日,从蕉岭县城出发,经新铺、梅县石扇,攻打梅县县城。“红军路”原为经梅县松源镇北上福建的古商道和官道,铺筑年代无从考证。红军路记载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5、连江作庐
连江作庐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畬江镇连江村,年代为清,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6年6月29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连江作庐为第四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人和三堡学堂
人和三堡学堂位于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人和村,年代为清,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6年6月29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人和三堡学堂为第四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中和善庆庐
中和善庆庐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中和村,年代为民国,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6年6月29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中和善庆庐为第四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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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槐岗村继善堂
槐岗村继善堂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年代为清,属于古建筑。2017年3月24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槐岗村继善堂为第五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9、中行石拱桥
中行石拱桥位于梅州市平远县中行镇中行村,年代为明,属于古建筑。2016年6月29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中行石拱桥为第四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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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金发故居
李金发故居位于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罗田上村,这里依山傍水,一派田园风光。其故居叫“承德第”,是李金发的父亲李焕章到非洲毛里求斯经商取得成功后回乡兴建的。房屋右侧是一个农家书屋。这个农家书屋由梅县文化局于2010年设立,摆放各类书籍,为游客提供一个阅读的环境。著名诗人李金发在“承德第”度过了难忘的童年时光。李金发才华横溢,以别具一格的象征派诗风在中国文坛树立了自己的丰碑,是中国象征派诗歌的开山者。201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广东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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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仁居万五韩公祠
仁居万五韩公祠位于梅州市平远县仁居镇仁居村,年代为民国,属于古建筑。2016年6月29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仁居万五韩公祠为第四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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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梅县邓仲元旧居和仲元小学旧址
邓仲元故居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白沙坪。粤军上将邓仲元故居建于清末,是一座中西合璧的回廊式二层楼房。门楼坐西南朝东北,楼宇周围有花园护墙,两边对称,辟有外门,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平方米。混凝土框架结构,木梁顶架,灰瓦天面,上下层为内阳台式券廊。1993年11月全面修葺。1987年月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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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宝善居
宝善居位于平远县大拓镇丰光村。201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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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太湖刘屋
太湖刘屋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太湖村,年代为清,属于古建筑。2016年6月29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太湖刘屋为第四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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