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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文物古迹介绍
龙沙岘鄂博
龙沙岘鄂博位于寺滩乡,时代为明代。2009年7月6日,龙沙岘鄂博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鄂博四周10米。建设控制地带:鄂博四周10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佛沿寺石窟
五佛沿寺五佛沿寺即沿寺石窟。沿寺石窟始建于北魏,唐、宋、明、清时续修过。石窟中有五尊大佛,又名五佛寺。窟内两旁有小佛千尊,俗称千佛寺。石窟进深9米,宽7米,中间有5米宽方形柱直抵窟顶,塔柱四面开龛,龛内各塑像一尊。前面释迦佛为清康熙年间重修,其余三尊形态各异神态自若,腰细面圆,方颐突出,属宋代晚期作品,窟后南北二角各塑一尊泥佛坐于束腰莲座之上,较前者造型高大,金面丰腴,体态端庄,均内着“僧祗支”下着裙,外着袈裟,其造像特点大抵为晚唐和五代遗存。南北两壁有模制影塑小佛像七至九排,计有千尊,置于泥塑假石台布之上,故有“千佛洞”之称。前面表层壁画四个菩萨为清代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沙河墩烽火台
沙河墩烽火台位于寺滩乡,时代为明代。2009年7月6日,沙河墩烽火台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四周,30米内。建设控制地带:四周,100米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城北墩烽火台
城北墩烽火台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明代。2009年7月6日,城北墩烽火台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四周,30米内。建设控制地带:四周,100米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双龙寺
双龙寺双龙寺,又名碧云寺,位于芦阳城西2公里处,距县城13公里。双龙寺原为一座完整的寺院,后因大部发建筑被拆,现仅存前楼和大佛殿,均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重修。大佛殿坐北向南。面宽3间,前卷后脊顶,每间彩枋3朵。前2层卷檐翘角楼和后面硬山顶大殿组为一体。南北两面开门,前楼基层门向南开,二楼与后殿地面同一水平。东、西、南3面为绕廊,廊宽1、5米,边有围栏。东西两侧有砖砌拱门,与绕廊相通。整个建筑为砖木结构,呈长方形,结构严谨,别具一格。寺院东、西有陪殿,两侧有小泉,水自石雕龙口吐出,颇饶风趣。左侧山崖下建子孙宫,俗称悬塑洞宫顶数处滴水,悬泉叮当,永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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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水姜窝子沟岩画
红水姜窝子沟岩画分布于白银市景泰县红水镇红沙岘村姜窝子沟的一座山顶上,共计有岩画16幅,总面积约100平方米,为尖硬工具以密集点啄的方式在向阳、平整的石面上敲凿而成。岩画题材主要以反映远古时期原始人类部落的生活场景和人们对自然界的抽象认识为主。姜窝子沟岩画时代久远、内容丰富、保存完整,为研究黄河上游古代先民原始生产、生活状况提供了宝贵的证据。2014年被白银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11月8日,入选甘肃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岩画所在岩石为基准点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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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佛抗日促进会旧址
五佛抗日促进会旧址位于五佛乡,时代为1936年。2009年7月6日,五佛抗日促进会旧址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旧址四周30米。建设控制地带:旧址四周5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景泰烈士公墓
景泰烈士公墓位于条山镇,时代为1970年。2009年7月6日,景泰烈士公墓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公墓四周50米。建设控制地带:公墓四周10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红岘岘碉堡
红岘岘碉堡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民国。2009年7月6日,红岘岘碉堡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四周30米内。建设控制地带:四周100米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陡坡沙河碉堡
陡坡沙河碉堡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民国。2009年7月6日,陡坡沙河碉堡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四周30米内。建设控制地带:四周100米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娃娃水烽火台
娃娃水烽火台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明代。2009年7月6日,娃娃水烽火台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四周,30米内。建设控制地带:四周,100米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营盘台烽火台
营盘台烽火台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明代。2009年7月6日,营盘台烽火台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四周,30米内。建设控制地带:四周,100米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疃庄大涝坝鄂博
疃庄大涝坝鄂博位于寺滩乡,时代为明代。2009年7月6日,疃庄大涝坝鄂博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鄂博四周10米。建设控制地带:鄂博四周10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城北墩梁战场址
城北墩梁战场址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民国。2009年7月6日,城北墩梁战场址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碉堡四周300米。建设控制地带:碉堡四周40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武翼大夫夫妇合葬墓(含碑)
武翼大夫夫妇合葬墓(含碑)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清代。2009年7月6日,武翼大夫夫妇合葬墓(含碑)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坟茔四周10米内。建设控制地带:坟茔四周30米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芦塘城遗址
芦塘城遗址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明代。2009年7月6日,芦塘城遗址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现存城墙两侧10米。建设控制地带:现存城墙两侧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陈家台子遗址
陈家台子遗址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新石器时代。2009年7月6日,陈家台子遗址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四周100米。建设控制地带:遗址四周20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景泰王湾遗址
景泰王湾遗址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新石器时代。2009年7月6日,景泰王湾遗址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四周100米。建设控制地带:遗址四周20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扁水张家堡子
扁水张家堡子位于寺滩乡,时代为清代。2009年7月6日,扁水张家堡子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堡子四周50米。建设控制地带:堡子四周10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阳屲圈遗址
阳屲圈遗址位于芦阳镇,时代为新石器时代。2009年7月6日,阳屲圈遗址列入景泰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四周100米。建设控制地带:遗址四周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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