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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景点介绍
铁石村革命烈士墓
铁石村革命烈士墓位于沙芜乡铁石村,年代为近现代,面积为4.5平方米,类别为烈士墓及纪念设施。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元山村洪流机器厂(05)防空洞群、工业建筑群
元山村洪流机器厂(05)防空洞群、工业建筑群位于嵩溪镇元山村,年代为现代,面积为3039平方米,类别为工业建筑及附属物。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村义勇祠
李村义勇祠位于李家乡李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69平方米,类别为坛庙祠堂。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再外延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鲜水村儒林第
鲜水村儒林第位于李家乡鲜水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1200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鲜水村李茂材祖屋
鲜水村李茂材祖屋位于李家乡鲜水村,年代为清晚期,面积为625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村李氏宗祠
李村李氏宗祠位于李家乡李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136平方米,类别为坛庙祠堂。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芹溪村石拱桥
芹溪村石拱桥位于余朋乡芹溪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260平方米,类别为桥涵码头。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芹溪村攀龙桥
芹溪村攀龙桥位于余朋乡芹溪村攀龙寨组,年代为清晚期,面积为237平方米,类别为桥涵码头。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里田村豫章公庙
里田村豫章公庙位于里田乡里田村后山山脚,年代为始建于宋仁宗年间,面积为3000平方米,类别为坛庙祠堂。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杨坊村东岳庙
杨坊村东岳庙位于里田乡杨坊村,年代为始建明代,面积为155平方米,类别为坛庙祠堂。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山村戏台
南山村戏台位于赖坊镇南山村,年代为清晚期,面积为47平方米,类别为亭台楼阙。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官坊村官正光民居(86号)
官坊村官正光民居(86号)位于赖坊镇官坊村,年代为清晚期,面积为798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官坊村官正阳民居(84号)
官坊村官正阳民居(84号)位于赖坊镇官坊村,年代为清康熙三十八年,面积为901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官坊村官振基民居(110号)
官坊村官振基民居(110号)位于赖坊镇官坊村,年代为清嘉庆年间,面积为318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官坊村“聚顺阁”民居
官坊村“聚顺阁”民居位于赖坊镇官坊村,年代为清晚期,面积为378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官坊村官正勋民居(82号)
官坊村官正勋民居(82号)位于赖坊镇官坊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218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赖武村赖文兴宅
赖武村赖文兴宅位于赖坊镇赖武村48号,年代为清末,面积为160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赖武村“慕荆”民居
赖武村“慕荆”民居位于赖坊镇赖武村,年代为清后期,面积为709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赖武村“旭迪”民居
赖武村“旭迪”民居位于赖坊镇赖武村,年代为清嘉庆十五年,面积为277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赖安村黄国民民居
赖安村黄国民民居位于赖坊镇赖安村,年代为清末,面积为100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