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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景点介绍
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建筑群
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建筑群建于1954年,该建筑群位于乌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37号,为前苏联援建项目,是20世纪50年代中苏关系的见证。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疆昆仑宾馆
新疆昆仑宾馆建于1959年,因楼高8层,是当时乌鲁木齐市最高建筑,也是首府地标建筑,故被人们亲切地称之为“八楼”。于是“八楼”作为新疆昆仑宾馆的别名俗称沿用至今,闻名遐迩。刀郎在《2002年的第一场雪》唱到:停靠在八楼的二路汽车,就是指昆仑宾馆。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乌鲁木齐红山邮政局
乌鲁木齐红山邮政局位于红山转盘旁扬子江路上,建于1959年,现在仍结构完整,从平面图上可以看到南北楼分别呈L形和八字形。东侧正门有6根圆柱,柱头上有精美的雕花,两侧墙体上也完整保留着浮雕花纹装饰。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大寺
南大寺,是一座清真寺,原在乌鲁木齐市南山的南台子,1919年迁至此处重建。南大寺的主要建筑礼拜殿,平面呈凸字形。屋顶前部作重檐歇山式,盖琉璃瓦。檐脊上安置了二龙戏珠等瓦饰,檐下五五层层画板绘有卷草花卉花纹精等五彩图案,脊檩雕有22个飞龙。殿内后部砌砖墙,前部装木格门。步廊两侧看墙刻有兰、梅、竹、荷四画屏等。大殿分内外两殿,殿内可容千人作礼拜。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春风巷文昌阁
春风巷文昌阁是纪晓岚亡故后,由民间筹资修建,主殿高约16米的三层重檐建筑,1878年,新疆巡抚刘锦棠将其改名为文昌阁,作为道教的寺庙。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青山亭
青山亭建于1965年,现位于乌市天山区新华北路,青山亭的外形为中原古典建筑形式,柱身用了维吾尔族建筑风格的柱裙,两种建筑风格互相融合,形成鲜明的多元特色。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疆省银行故址
新疆省银行故址,也称乌鲁木齐大银行,建于1943年至1945年间,为斯拉夫风格建筑。1950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省分行迁址于此。七十多年来,“大银行”见证了新疆近、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和演进,并以1949年12月18日彭德怀、张治中、王震、包尔汉等在此阅兵的辉煌而永远彪炳于新疆革命史册。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红山塔
红山塔是一座九级实心的青砖“镇龙宝塔”,塔高10.5米,为八角楼阁式九级灰色实心砖塔,下部三层粗壮,以上各层逐层内收,塔冠为八角形宝顶,红山塔历经200余年的风风雨雨而安然无损,成为红山灵魂所系,更为乌鲁木齐的标志性建筑增添了神秘色彩。红山位居乌鲁木齐市区中心,因山体颜色呈红褐色而得名。山高海拔910米,悬崖峭壁,气势雄伟,像一条巨龙东西横卧,高昂的龙头伸向河中。它以其显要的位置和奇特的山势,成为乌鲁木齐的象征。建立于红山之上的红山公园是在我国不可多得的山体公园,面积50.6万平方米,山上共有18个景点,优美的环境让人陶醉。红山公园是无数摄影爱好者打卡之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八一剧场
八一剧场落成于1954年,建筑风格古朴庄重,系乌鲁木齐现存最早的剧场。由解放军进疆部队自行设计施工、自备材料所建,曾举办过大型文艺演出、接待过党和国家领导人,见证了乌鲁木齐乃至新疆60年来的发展史。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纪念碑
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纪念碑位于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南部西侧,占地面积484平方米。碑体高度8米,下有须弥座式碑座,四周镶有仿汉白玉花圈,碑体正面刻有毛主席题写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共产主义是不可抗御的!死难烈士万岁”,其他三面分别用维吾尔文、蒙古文、哈萨克文刻有同样内容的题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乌拉泊水电站
乌拉泊水电站系1949年解放军三五九旅进疆后,于1951年,王震邀请国家水电部专家来疆选址,在乌鲁木齐河上游开始兴建了这座水电站,1954年年底竣工试运转。1955年,乌拉泊水电厂正式发电,成为新疆第一座水电厂,也是新疆水电建设的里程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星路四合院
五星路四合院建于民国年间,位于天山区五星南路东外环旁,里面占地近千平方米,于2007年被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未对外游客开放。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工农红军总支队干部大队旧址
中国工农红军总支队干部大队旧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37号,是在原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医疗通讯班(西后街58号)原貌复原重建。2001年6月30日正式开馆,展厅由17个房间合抱的四合院构成,展厅内陈列有近200张历史图片和10件西路军左支队官兵们使用过的武器、生活用品以及书籍等实物。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花园小洋房
南花园小洋房位于胜利路自治区教育厅院内,建造于1940年前后,总建筑面积220平方米,是由原苏联人设计的具有俄式风格的住宅类建筑。据传小洋房所在地盘最初为俄籍塔塔尔族人胡赛因所有,后被盛世才没收,在该地修建了这幢小洋房,盛世才离开后该地归还原主。1961年,自治区教育厅买下此房,作为办公室使用。现为南花园物业公司办公所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朝阳阁
朝阳阁全称“丹凤朝阳阁”,建于1926年,建筑面积1523平方米,座北朝南,砖木结构二层楼房,单檐歇山顶。飞檐脊兽,主配楼连为一体,每层各对称三间,四周回廓环绕,共有红漆园木廓柱39根。该建筑是人民公园主要建筑之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巩宁城城墙遗址
巩宁城城墙遗址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遗址现残存西墙和南墙二段,总长1779米,夯筑而成(该文保碑为于西环中路)。据记载,巩宁城建于1772年,由乾隆皇帝亲自命名,取意“巩固安宁”,1864年同治三年巩宁城毁于战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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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民剧场
新疆人民剧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一座电影院及剧场。剧场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三层结构建筑面积为9,880平方米。新疆人民剧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一座独具欧亚民族特色的宏伟的文化建筑。目前剧场已成为具有新疆最先进设备的多功能、多厅豪华影剧娱乐城,环境舒适、优雅。在不远的将来剧场将真正成为自治区首府城市一座具有民族特色的大型文化艺术娱乐中心。新疆人民剧场是我区一座自治区级、具有首府地标性质、独具欧亚建筑风格和民族特色的近代优秀公共文化设施。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289平方米。新疆人民剧场于1955年8月由兵团建工师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毛泽民办公室及宿舍旧址
毛泽民办公室及宿舍旧址所在的毛泽民故居纪念馆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是抗日战争时期毛泽民在新疆办公和居住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继承先烈遗志,弘扬先烈的革命精神,毛泽民烈士生前居住、生活、工作过的地方按照原貌进行了维修并辟为纪念地,以供各族人民缅怀。2019年10月7日,毛泽民办公室及宿舍旧址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大殿大寺占地面积5186平方米,庭院式建筑,西面大殿是寺院主体建筑。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坐西向东。面阔五间,由前殿、川亭子、月台三部分组成。平面呈凸字形,前殿为单檐歇山式建筑,飞檐脊兽,雕梁画栋。屋顶为绿色琉璃瓦,大殿后部伸出上八下四的重檐八角亭,与前殿相连,俗连“川亭子”。大殿始建年代无考,建筑专家们从遗存的建筑装饰判断属于清代乾嘉年间所建。与市区其它清真寺不同的是,陕西大寺大殿系中原地区古代传统砖木结构、琉璃瓦顶的建筑风格,坐西向东,高达十余米。大殿前部为单檐歇山式,用40根朱红色大柱支撑梁架,美观而有气势。拱门上,刻有《古兰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疆科技馆
新疆科技馆始建于1985年10月,建筑面积10119㎡,是自治区成立30周年十大献礼工程之一。自建成以来,新疆科技馆通过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学术交流活动,为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和繁荣学术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疆科技馆始建于1985年10月,建筑面积10119㎡,是自治区成立30周年十大献礼工程之一。自建成以来,新疆科技馆通过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学术交流活动,为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和繁荣学术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族人民群众,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对新疆科技馆进行改扩建,并作为自治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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