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合山堂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五星坪。始建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是清代陕西著名儒商柳兆甲驻兰州的私宅。原位于城关区柏树巷,上世纪五十年代迁建现址,由后裔居住使用。四合院布局,占地面积490平方米。坐东朝西,四合五天井,三堂五厦,由堂屋、耳房、厢房、倒座、门厅组成。整组建筑布局合理,尺度比例适宜,工艺精湛,是这一时期民居建筑的杰作和代表,对研究晚清时期兰州的商贸史、民居建筑特征、建筑文化及工艺技术有重要价值。2014年被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7年11月8日,入选甘肃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院墙外侧底边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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