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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文物古迹介绍
61、轩村遗址
轩村遗址位于东经114°48′46.0″,北纬34°10′43.3″,海拨高度47.9米,太康县城偏西北王集乡西轩村轩村小学西侧,围地势稍高,面积320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轩村遗址是一处龙山文化、商文化遗存,文化层厚1—3米。出土石器有石斧,陶器有甗、鼎、罐、碗、釜、盆等。陶质泥质灰陶居多,次为夹砂灰陶和泥质红陶。纹饰有方格纹、篮纹、绳纹。现状:遗址西北端因取土破坏严重,余皆保存完好。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遗址上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深1.5米)为坐标占,向东西各40米,向南22米,向北30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2、隐藏寺遗址
隐藏寺遗址位于东经114°45′25.1″,北纬34°11′37.3″,海拨高度53.9米,太康县城东北马头镇隐藏寺村西西南300米处,面积约1.7万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隐藏寺遗址是一处商代遗址,文化层厚1米。出土遗物有罐、鬲、釜、盆。陶质泥灰陶居多,泥质红陶次之。纹饰有粗绳文、细绳纹。现状:该遗址是北、中、南三个土岗,北土岗破坏严重,中、南两个土岗保存完整。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中土岗上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为座标点(深1.5米)向东64米至南北大路,向西64米,向南264米,向北159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3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3、扶乐城汉墓
扶乐城汉墓位于东经114°39′59.9″,北纬34°08′46.7″,海拨高度54.4米,太康县城西清集乡扶乐城东北1公里处,东距孔庄400米,北距311国道300米。面积713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扶乐城汉墓高3米,周长100多米,为砂礓土堆积而成。封土内有残砖出土,一侧饰几何形图案。据《太康县志》扶乐城为西汉故县,东汉光武时封刘隆为扶乐候。由此可知,扶乐城汉墓当时是皇室墓葬。现状:保存完好。保护范围:以墓封土边沿以外20米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4、固陵遗址
固陵遗址固陵位于县城西北12.5公里,即柳林。据考证,固陵故城宋后被黄河水冲没。1958年群众打井时,曾发现在7米以下有瓦罐,还挖出棵桑树,直径约0.7米,高约2米许。足以说明七米以下尚有遗迹可考。《史记·项羽本纪》载:“至固陵,而信越之兵不会”。《汉书·高帝纪》载:“五年冬十月,汉王追项羽至阳夏南止军、与齐王信、魏相国越期会击楚,至固陵不会”。《元和郡县图志》载:“项羽败,南走固陵,此也。”考古证实,今淮阳县境西北柳林,秦汉时为固陵。该故城长1200米、宽240米,分南、中、北三寨,每寨均有城门。柳林附近有固陵沟。此处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固陵之战”的古战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5、鹿邑武庄遗址
武庄遗址位于鹿邑县城南10公里的王皮溜乡马庄行政村武庄村北。这里是一处孤堆型遗址,东西长约300米,南北约250米。近代曾在其上建庙,人称“梅闫寺”。遗址东,北有一古河道环绕,俗称“运粮河”现已湮灭,遗址北不远有白沟河,南有清水河,均为淮河支流。武庄遗址为87年河南文物考古研究所调查时发现。1990年春为配合苏、鲁、豫、皖相邻地区古文化研究课题的开展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450平方米,发现晚期墓葬十余座和一批新石器时代的遗迹,遗物。武庄遗址是一处新石器时代较早时期遗址。发现了一批文化遗迹和遗物,从而丰富了我们对淮河流域史前考古学文化面貌的认识。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6、陆城遗址
陆城遗址位于县城西南里陆城村后。清乾隆《西华县志》载:“陆城乃栗陆氏故都”。查《辞源》:“栗陆传为古帝名在女娲氏之后”。当地群众传说是商、周时喂养菜鹿之所。明末地方士绅为了防御李白成起义军又筑起土寨。因“鹿、陆”谐音后人互用相沿至今。遗址为方形突出地面的土岗。东部最高部有米中间和西部为米。南北长米东西宽米总面积为万平方米。四壁陡峭周围有濠沟。从濠沟外沿断层看层次清晰皆是灰土有贝壳、兽骨、鹿角、石器、陶器和红烧土等文化遗物。文化内涵以仰韶、龙山文化为主兼有少量的大汶口、商、周文化因素。对研究新石器时代文化和探索夏文化有重要的价值。已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7、邓禹台遗址
邓禹台遗址位于东经114°41′14.2″,北纬34°10′06.5″,海拨高度79.9米,太康县城西北19公里的清集乡邓禹台村东北角。遗址是一圆形土堆,总面积41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邓禹台遗址文化层厚1.5米,是一处龙山文化春秋时代遗址。遗物有甗、鼎、豆、器盖、罐、釜等。陶质为泥质和夹砂灰陶,泥质红陶次之。纺饰有篮纹、细绳纹。现状:保存较为完整。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遗址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深1.5米)为坐标点向东西各10米,北各12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8、大牟寺遗址
大牟寺遗址位于太康县城东北25公里的马头镇大牟寺村南,面积约50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颂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上原有一座寺院,寺内塑有释迦牟尼铜大佛一尊,故名大牟寺。寺院后面的村庄也因此叫大牟寺村。遗址原高大,现为可耕地。遗物较少,只在灰土较多的地方采集到6片陶片。属龙山文化的3片,属春秋时代的3片。陶质为泥质灰陶和泥质红陶,纹饰为篮纹和细绳纹。现状:破坏严重。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遗址中心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深1.5米),向东、西各15米,向南北各13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9、谢安曾祖陵园
谢安曾祖陵园位于太康县城南30公里老冢镇谢家堂(谢堂)村内,占地5公倾,园内有中华谢氏陵园碑亭、松柏林等。2006年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东晋名相谢安曾祖谢缵,曾任魏国的典农中郎将,后卒于洛阳任上,死后由其子谢衡扶柩归葬于陈郡阳夏(今太康)谢家堂村。现存宋碑、明代谱系碑和大唐广明元年木、本、水、源《谢氏祖谱》,对研究谢氏源流、世系、宗族文化有很高的价值。谢堂有太傅府九十九座楼宇、祠堂的楼基遗址、浇花井、饮马井,出土有汉至清代遗物汉砖、铜盒、陶罐、陶盆,对研究铜冶炼铸造等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0、太康霸王台遗址
霸王台遗址位于东经114°50′23.8″,北纬34°06′04.7″,海拨高度27.2米,太康县城西北3公里的霸王台村内。遗址北高南低,面积2.3万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霸王台遗址文化层厚0.5-2米。发现遗物有豆、瓮、鬲、釜、罐、小口尊、陶纹轮等。陶质为泥质红陶和泥质灰陶。纹饰为粗绳纹和细绳纹。属商文化遗址。现状:保存完好。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该遗址标志为座标点,向东40米,向西120米,向南150米,向北15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1、临蔡故城
临蔡故城临蔡故城位于县城东北12.5公里(今临蔡乡政府所在地)。《河南通志》载:“汉光武帝与王莽相据,筑城临蔡河(今老黑河古为蔡水),故名临蔡城”。《隋书·地理志》载:“开皇元年(581年)陈郡改名宛丘。析置临蔡县。大业初(605年)置淮阳郡,并临蔡县入焉。”古城一高台上,台高6米多。现存城垣残高2米至3米,东西宽211米,南北长240米,基本为方形。周有城壕,宽20米至30米,只有一南门曰同心门,城内有丁字形大街,南有火星庙,北有佛爷庙。经省、地、县多次调查,根据出土文物特征,此城应建于战国晚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2、范丹寺遗址
范丹寺遗址范丹寺位于县城东南刘振屯乡前耿楼村东700米处。经考证,寺下是一处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1962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为一处台地,方形,高出地面2米。四周地势平坦,面积3600平方米,文化层厚一般为3米至5米。出土的器物有龙山文化时期的陶鼎、陶碗、陶罐、石铲、石凿、石锛等。台北有大汶口文化墓葬,出土有青灰色陶竹节杯等。民间相传,范丹寺,是孔子困陈时向范丹借粮处,后人建寺十余间(已圮)纪念之。范丹系东汉人,与孔子相距六七百年,借粮之说不足信,但故事却流传不绝。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3、王钝墓
王钝墓位于太康县城东北高朗乡王坟村内。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王钝墓高2米,周长35米,圆锥形。据《太康县志》记载:王钝(1336-1404)生于元朝至顺丙午年,字士鲁,号野庄,明初贤臣,卒于永乐丙戌年。历任礼部主事,吏部郎中,大名府和长沙府通判。建文初年官拜户部尚书。明成祖朱棣继位后仍留用,以山东布政使致仕回乡,逾二年病卒。钝为官廉洁,体察民恤,用度俭朴,后人常戏称:“老实头”。诗文著述较多,有《野庄诗集》(六卷)及《归田》、《公余》二集传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4、子禽墓
子禽墓位于太康县城北杨庙乡子禽墓村内。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子禽墓高2米,周长40米,墓冢为圆锥形。座落在一个土岗上。土岗南北长70米,东西宽40。清乾隆9年(1744年)在墓周筑垣墙167米,墓前建有祠堂三楹及屏门,门悬有匾额,上书“先贤子禽氏祠墓”。现所有建筑俱毁,仅存石碑两通,一通立于清康熙五十年,一通立于道光五年。两通碑均在墓南陈庄。据《太康县志》记载,陈子禽,春秋时陈国南顿(今项城县南顿集)人,名亢,字子元,一名子禽,孔子弟子。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5、段寨遗址
时代:新石器时代段寨遗址,段寨遗址位于河南省郸城县巴集乡段寨村西北角,南北长391米,东西长283米,面积110653平方米。属新石器时代古聚落遗址,蕴涵丰富的仰韶文化和大汶口、龙山、商周文化遗存。特别是在此出土的大汶口文化遗物,受到各级文物专家关注。遗址延续时间长,对研究豫东地区新时器时代的社会制度,进一步了解仰韶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的互相渊源关系都有重要的详实的实物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考古价值。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6、白楼古墓群
白楼古墓群位于县城南和东南2公里至5公里的范围内,北至环城公路,南达七里河,东到扒门庄,近南白楼村西的马鞍冢,面积约10平方公里。1983年,南白楼等村群众,在文物0商的吸引下,私自挖掘暴露在窑场、坑塘、废地、河坡等26处取土区的古墓751座,后收回出土文物1万余件。经鉴定属于一级品的有战国错金越王剑、菱形鎏银铜剑、汉代的碧玉透雕龙纹带钩,属于二级品的有春秋鐎盉、汉代铜鼎、青釉双耳瓷壶、瓷罐等。1984年划定范围,周树标志,列为县文物保护区。1988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7、黄岗遗址
黄岗遗址位于东经114°43′02.4″,北纬34°10′06.5″,海拨高度52.9米,太康县城西清集乡黄岗村内,现存面积12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黄岗遗址为圆形土堆,高3米,文化层厚2米。出土遗物有罐、缸、圈足豆,细绳纹大板瓦等。陶质为泥质灰陶和泥质红陶。纹饰有粗绳纹和细绳纹。这是一处周代遗址。现状:保存完好。重点保护范围:自土堆边沿为起点向四周扩展20米。一般保护范围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3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8、西华龙泉寺
龙泉寺位于县城北10公里聂堆镇思都岗村,西距女娲城500米之遥,最早建于汉代,后由明、清重修。因寺前原有古潭,泉水终年不涸,故名“龙泉寺”。寺院占地20亩,现有大殿面阔五间,虽经后期局部修缮,仍不失古代建筑风貌。殿内供奉释加牟尼佛与十八罗汉,殿廊木柱古雕石墩尤具较高艺术价值。殿前竖立明代万历年间古碑两通,两侧廊房供奉菩萨神像。寺门匾额“龙泉寺”为明代石刻原物。龙泉寺属目前豫东遗留较完好的原貌古寺,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女娲城每逢农历初一、十五合成庙会,游客甚众。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9、隐藏寺汉墓群
隐藏寺汉墓群位于太康县城东北马头镇隐藏寺村西西南,面积1.7万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隐藏寺汉墓群分布在已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隐藏寺遗址内。墓区内出土有绳纹墓砖、陶罐、瓮、小壶等。现状:北土岗破坏严重,中、南两个土岗保存完好。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中土岗上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为坐标点(深15米),向东64米至南北大路,向西64米,向南264米,向北159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3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0、先天太后之赞碑
先天太后之赞碑,是太清宫景区现存最大、保存最完好的一通古碑刻,因系宋真宗“御书御制并篆额”,故亦称其为三御碑。和前宫的宋碑一样,它也是大中祥符七年宋真宗拜谒太清宫时留下来的,但是和前宫宋碑不同的是,这个石碑由真宗皇帝亲自撰文、亲自书丹、亲自题写碑名。该碑形体高大,气势恢弘,高8米,宽2米,厚0.67米,重50多吨。碑冠刻成盘龙状,碑座为赑屃(bixi),翘首瞪目,栩栩如生。碑身边饰阳刻菊花图案。碑文楷书21行,满行41字,内容是歌颂老子母亲的功德。作为真宗皇帝,认为其较李母至高至大的降圣功德而言,自愧不如。该碑石质极坚,虽历经千年,至今保存完好,仅蚀数字。2000年,中国考古学会原会长徐苹芳在实地考察过这通石碑后,对其综合价值,留下“河南第一,全国罕见”八个字的评价。(附碑文)先天太后赞并序御制御书并篆额若夫元气本无,尚存其祖,高旻至大,亦有其先。斯盖本于自然,生乎太极。灵期所始,虽表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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