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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文物古迹介绍
张家集土改纪念室
张家集土改纪念室张家集土改纪念室,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河流乡张家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1977年春天,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张家集村中毛岸英住过的三间土房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定为“张家集土改纪念堂”。当年,毛岸英用过的一张方桌和两把木椅由县博物馆收藏。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博兴县烈士陵园
烈士陵园始建于1956年,1980年将原平房纪念塔改建为2层楼层纪念堂。烈士陵园呈南北长、东西短的长方形,大门位于南侧,北侧为纪念堂,纪念堂东南、西南方向分别建碑亭,亭内分别有碑一座,分别刻“张静源烈士永垂不朽”、“恩德普及”。院内有43座烈士墓。纪念堂一楼门口上方横书“革命烈士纪念堂”,室内正面为2195名烈士英名录,二楼外壁挂“光照千秋”匾,室内陈列王博昌等8名烈士事迹及遗物。1982年县人民政府公布其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酒店台遗址
酒店台遗址位于冯家镇久山村西南约3公里处。遗址为台形地,高出四周平地(最高高出2米,一般高出1米),呈不规则形。遗址分南北两段,南段东西约80米,南北约60米;北段东西约30米,南北约30米,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遗址内布满了大量瓷器残片。采集标本有:白瓷器残片、红瓷器残片、宋代“崇宁重宝”铜币、龙泉瓷片和钧窑瓷片。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分析,该遗址系宋元时期遗址,是我县唯一一处未遭人为大面积毁坏、保护情况基本良好的古遗址,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保护价值。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醴泉寺志公碑
醴泉寺志公碑位于青阳镇醴泉村。715年(唐开元三年)立。碑高2.5米,宽1.1米,厚0.3米,碑座已坏,碑首断裂,正面碑文已模糊难辨,碑首刻文尚清晰,为“大唐齐州章邱县常白山醴泉寺志公之碑”,北面阴刻南北朝高僧志公半身像,此碑为古寺遗存的珍贵文物。该碑于1980年被公布为邹平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邹革发【1980】76号文件)。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鲍家遗址
鲍家遗址属于龙山、商周至汉代文化,位于邹平县长山镇鲍家村南,地势较高,俗称“鲍家埠子”。1973年,因地面暴露遗物较多被发现。1978年,惠民地区文物工作队对遗址进行了全面调查与钻探,探明遗址分墓葬区和居住区两部分,墓葬区内分布着商周至汉代的墓群。居住区位于遗址南部,文化堆层下层为龙山文化遗存,上面叠压商周至秦汉的遗物。龙山文化的石斧、石镞、石铲、蚌锯、蚌镰、黑陶杯及蛋壳陶片,还有饰有附加堆纹的陶鬶把,鬼脸式鼎足和商周的陶鬲、陶簋、铜戈、铜削等,都具有典型的时代特色。鬼脸式鼎足又叫鸟首型鼎足,因外形酷似鬼脸或鸟首而得名,鬼脸型鼎足为龙山文化所特有、独有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惠民英国教会医院
惠民英国教会医院位于惠民县孙武镇,年代为1919年。2013年10月10日,惠民英国教会医院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商遗址
大商遗址属于龙山文化至商周文化,位于惠民县何坊街道,1973年发现,发现有龙山文化白陶鬶、黑陶器,商周时期夹砂红陶残片、獐牙鹿角以及其他骨器等,1978年原惠民地区“四有”工作队,采集了部分器物标本,有鸟喙形灰陶鼎足、粗绳纹陶鬲、粗绳纹夹砂灰陶罐、陶豆以及灰陶缸、石器残片等。1977年12月被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陈户纪念烈士塔
陈户纪念烈士塔位于博兴县陈户镇,年代为1946年。陈户镇烈士纪念塔是1946年5月,博兴县委、县政府为纪念在1945年5月20日(阴历四月初十),陈户战斗中罹难的烈士们而修建的。陈户烈士纪念塔位于陈户镇陈户村南200米处,西河西村北,坐落在高4米、边长20米见方的土台上面。塔身系青石砖结构,五层八角,攒尖顶式,高15米,边长均4米,正面(即南面)纵排“纪念烈士塔”5个大字。底层建拱形塔门,其余3面各嵌1石碑,分别撰刻战斗经过和烈士的姓名,周围砌砖花墙,高1.5米。2015年6月23日,陈户纪念烈士塔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惠民郝家遗址
郝家遗址属于商周文化,位于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郝家村,遗址原为台形,当地群众俗称“蛤蜊台子”,后因农田建设已被平为农田。遗址表层暴露有大量器物残片。采集标本有鬲、豆、罐、簋等器物残片,质地分别为夹砂陶、夹蚌陶、泥质灰陶等,属于商周时期。其中商代夹砂红陶绳纹鬲,周代陶罐、豆等较为典型。1992年6月,该遗址被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丁河圈丁氏民居
丁河圈丁氏民居位于惠民县魏集镇,年代为清末。2013年10月10日,丁河圈丁氏民居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省屯泰山行宫
省屯泰山行宫位于惠民县孙武镇,年代为明。2013年10月10日,省屯泰山行宫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吴坛故居
吴坛故居位于无棣县海丰街道,年代为清。2015年6月23日,吴坛故居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张高村墓群
张高村墓群位于邹平县黛溪街道,年代为汉。2015年6月23日,张高村墓群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豆腐店遗址
豆腐店遗址位于阳信县河流镇,年代为商周。2015年6月23日,豆腐店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商二遗址
大商二遗址位于惠民县何坊街道,年代为商周。2015年6月23日,大商二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王文抗战旧址
王文抗战旧址位于博兴县纯化镇,年代为1940年。2015年6月23日,王文抗战旧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棒槌刘遗址
棒槌刘遗址历史悠久,沿革时间长,文化内涵丰富,出土器物有龙山文化时期的蚌刀、石镰、骨针、骨锥,商周时期的夹砂陶鬲足、鬲口沿以及战国时期的豆把、鬲、簋等。遗址位于阳信县水落坡镇棒槌刘村,1992年6月被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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