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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文物古迹介绍
121、青州巫公庄屋
青州巫公庄屋年代:清座落地点:清流县嵩溪镇农科村简介:为祭奠巫氏先祖巫罗俊所建,原在宁化县,后随巫罗俊墓迁到嵩溪,现存建筑建于清雍正年间(1723~1735),之后从未修缮。由围墙、大门、门厅、天井、正堂及护厝等部分组成,占地面积200余平方米。保护范围: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0米。2009年,青州巫公庄屋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22、林畲红军史迹
林畲红军史迹1930~1931年座落地点:清流县林畲乡塘堀村简介:由毛泽东旧居(诒燕第)、工人夜校(即润晖第)、红军井、红军医院(由一座民居和一个天然溶洞组成)、红军桥、烈士墓等组成。1930年1月15日,毛泽东率红四军第二纵队经连城入清流,宿营林畲乡塘堀村,在此召开群众大会。次日,开赴明溪。行军期间毛泽东写下了著名的《如梦令·元旦》一词。1931年6月,第二次反“围剿”胜利后,为了扩大中央根据地,部份红军由泰宁、将乐、明溪进入林畲,成立了林畲乡苏维埃政府。保护范围:旧址四周向外延伸20米。2009年,林畲红军史迹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123、青云塔
青云塔年代:明座落地点:泰宁县朱口镇朱口村简介:明崇祯五年(1632)始建,仿楼阁式。砖石木结构,七层八面,高21米。基座花岗石砌,直径10米,每面边长3.9米。塔身各层上部用角牙砖叠涩出挑,承托石塔檐。塔内壁嵌有石阶踏步,每层设一龛、一门。各层有“青云塔”、“珠溶吐奇”、“云峰耸翠”、“中天主柱”、“慈光普照”等榜书题识,以及明兵部少保尚书李春烨题写并加盖印章的“大行般若”石刻匾额。保护范围:塔周边各向外延伸25米。2009年,青云塔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24、魁城连氏祖屋
魁城连氏祖屋年代:清座落地点:大田县太华镇魁城村简介:又名龙井祠,系魁城连氏总祠,宋宝祐二年(1254)始建,清嘉庆四年(1799)重修。建筑物分前后两堂,木结构,由前院、踏跺、前堂、天井、后堂组成;祠内有井三眼。龙井祠之旁的书院、祖屋隆兴堂等,仍然完整保留清代建筑风貌。保护范围:北至魁城村道北侧外沿,南至水田50米,东至民居隆兴堂外墙的外沿,西至民房的东外沿。2009年,魁城连氏祖屋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25、墈厚土堡
墈厚土堡年代:清座落地点:将乐县白莲镇墈厚村简介:清咸丰八年(1858)始建,初名靖平庙。三面临崖,位置险要,易守难攻。坐南朝北,平面依地形而呈不规则长条形,占地面积874.22平方米。堡内由东南角碉楼、前部庭院及后部祖师殿组成。附属文物有清咸丰辛酉年铁磬、同治十年铁钟等。保护范围:建筑四周向外延伸30米。2009年,墈厚土堡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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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七叶衍祥坊
七叶衍祥坊年代:清座落地点:建宁县溪源乡上坪村简介:四柱三间五楼式石牌坊,四柱前后二侧有抱鼓形夹柱石。牌坊坐北朝南,总宽6.98米,总高8.76米,占地面积约14.24平方米。牌坊上下三层,左右五楼,额枋之间嵌置匾额“七叶衍祥”;字碑及匾额的二侧,又各有一块字碑,记述有关事迹以及建坊经过等。上额枋之上龙凤柱间立“圣旨”碑。保护范围:沿古驿道南100米至稻田,沿古驿道北200米至上坪村公路,东50米至山顶,西50米至山顶。2009年,七叶衍祥坊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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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陈塘修齐堂
陈塘修齐堂年代:清座落地点:宁化县石壁镇石碧村简介:又名“上新屋”,清咸丰五年(1855)建。坐东北朝西南,由泮月池、前大埕、门楼、门厅、正厅、后花台及左右各双排横屋组成。门楼重檐硬山顶,石质门额上刻“爽挹西门”;大门正中立圆形透雕脊兽造型,门口设抱厦;正厅面阔五间,进深九柱。保护范围:建筑四周向外延伸20米。2009年,陈塘修齐堂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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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西城卢家大院
西城卢家大院年代:民国座落地点:尤溪县西城镇团结村简介:清末始建,为卢家祖屋,民国十六年(1927)扩建。二进砖木结构,由外濠沟、演兵场、山门、围墙、大坪、门厅、中堂、后跨院、正堂、后花台及东西护厝、堡楼、兵营等几部分组成,南北宽65米,东西长57米,占地面积9984平方米,建筑面积3825平方米。1934年7月,栗裕领导的红军北上抗日先遣支队,曾进驻卢家大院,保留有大量红军标语。保护范围:东面至西城镇文化站后门水沟,南面至罗厝鱼塘墙界,西面至凤形山脚围墙向西16米,北面至镇政府旧会场墙界。2009年,西城卢家大院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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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公馆峡民居
公馆峡民居年代:民国座落地点:尤溪县新阳镇双鲤村简介:亦称“卢公馆”,系闽北军阀卢兴邦旧居。占地面积3150平方米,建筑面积2194平方米,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中轴线上依次为正堂、中堂、山门墙,左右各有两幢厢房。四周有围墙,西北角有一炮楼。主体建筑为土木砖石结构,面阔5间,进深7柱,单檐悬山顶。保护范围:东至双鲤村部路界,西至民房拱门墙界,南至门口下埕田界北至后门公路界。2009年,公馆峡民居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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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大水湾陈氏大厝
大水湾陈氏大厝年代:清座落地点:沙县虬江街道茶丰峡村简介:又称“孝子坊”大院,平面方型,坐南朝北,占地面积约8980平方米。主院由封火山墙围护的左、中、右三列院落组成,正堂明间为七架抬梁,次间为穿斗式;其余各堂明间设厅,次间置耳房,穿斗式构架,悬山顶。主院之内,木雕精美;院墙外,各建两排护厝及外院墙,西南角山边建有碉楼,用于防御、瞭望。保护范围:建筑四周向外延伸30米。2009年,大水湾陈氏大厝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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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水美土堡群
水美土堡群年代:清座落地点:沙县凤岗街道水美村简介:由双吉、双兴、双元三座堡组成。双吉堡又称敬德堂,坐北朝南,占地面积1090平方米;双兴堡又称致美堂,坐南朝北,占地面积约3150平方米;双元堡又称慎修堂,坐西朝东,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三座土堡布局均衡严谨,梁窗雕刻精美,保存完整。保护范围:建筑四周外墙向外延伸30米。2009年,水美土堡群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7日,水美土堡群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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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将乐杨氏家祠
将乐杨氏家祠年代:清座落地点:将乐县古镛镇胜利街电信巷简介:清雍正十三年(1735)始建,为旌表杨时嫡裔杨祖绳妻节妇林氏所建。坐东南朝西北,平面呈长方形,占地面积448.4平方米,由牌坊式门楼、正堂、后堂组成。牌坊式门楼为砖构仿木,五柱四间四楼式;正堂面阔五间,进深四间,单檐硬山式;后堂面阔三间,进深三间,单檐悬山式,上下两层。保护范围:东北至卫生巷外,东南至电信巷外,西北至建行空坪,西南至跑马沟。2009年,将乐杨氏家祠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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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中共大田县第一支部会址
中共大田县第一支部会址位于大田县华兴乡京口村,年代为1929年。简介:原为叶氏祠堂,又称南阳堂,始建于明,坐南朝北,砖木结构,悬山顶。由门庭、矮围墙、雨坪、天井、正堂及两侧耳房组成,占地面积469.1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56.59平方米。1929年初,叶炎煌接受厦门市委委派,返回家乡开展党的工作,建立中共大田特支。南阳堂是中共大田县第一支部主要活动地点之一,中共大田特支多次在此举行重要会议,策划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废除屯田等斗争,在大田革命斗争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见证了现代史上大田人民可歌可泣的奋斗篇章,是大田共产党的“摇篮”,也是大田革命的历史坐标,在大田人民武装革命斗争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保护范围:建筑四周外墙各向外延伸20米。2018年,中共大田县第一支部会址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134、胡坊红军旧址群
胡坊红军旧址群位于明溪县胡坊镇胡坊村,年代为1933年。简介:由苏家大厝、广西会馆、李家祖屋、李家大院等建筑组成,均为清代建筑。1931年6月,红一方面军第四军十三师在师长粟裕、政委高自立的率领下进驻胡坊。1933年,胡坊成立红色政权工农革命委员会,开展打土豪、分田地斗争。红四军十三师宋任穷部三十九团、红七军十九师肖劲光部五十五团将胡坊村苏家大厝作为团部驻地。彭德怀、王稼祥等无产阶级老一辈革命家都曾在这里战斗-过,至今李家大院墙上还保留着“打倒帝国主义,彻底平分土地”的大幅石灰标语。2018年,胡坊红军旧址群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各单体建筑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135、岩上节孝坊
岩上节孝坊年代:清座落地点:建宁县里心镇岩上村简介:由左、右二座石牌坊并中间加筑路亭组成,其平面呈长方形,占地面积22.33平方米。牌坊整体石砌,总高6.38米。石牌坊均为四柱三间五楼式,门上额枋正面,阴刻“旌表儒童张卫澜之妻谢氏”,额枋之上阳刻“节孝”匾,二侧纪事碑阴刻有张大宾及其子孙女婿、建坊石匠、建坊官员姓名和建坊时间等。保护范围:以牌坊为中心,沿古驿道东100米至稻田,沿古驿道西120米至岩上村部,北10米至山脚,南100米至山脚旁。2009年,岩上节孝坊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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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赖安村“我怡清”民居
赖安村“我怡清”民居位于赖坊镇赖安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578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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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长校红军旧址
长校红军旧址位于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年代为1931年。简介:1931年1月,红十二军三十四师一○一团进驻清流里田、长校一带,协助中共福建省委工作团发动群众开展分田分地运动,设李中庆祖祠为红三十四师101团团部,李岳亮祖祠为红三十四师101团医院,并在李中庆祖祠及李岳亮祖祠内留下落款为红十二军三十四师的大量红军标语。其中“实行土地革命!”、“红军是农民自己的军队!”、“猛烈扩大红军武装,保护秋收!”等红军标语充分体现了红军各个时期的工作方针及内容。2018年,长校红军旧址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各单体建筑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138、南山村戏台
南山村戏台位于赖坊镇南山村,年代为清晚期,面积为47平方米,类别为亭台楼阙。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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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官坊村官正光民居(86号)
官坊村官正光民居(86号)位于赖坊镇官坊村,年代为清晚期,面积为798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40、官坊村官正阳民居(84号)
官坊村官正阳民居(84号)位于赖坊镇官坊村,年代为清康熙三十八年,面积为901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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