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南关区旅游
南关区文物古迹介绍
长春孔子文化园
孔子文化园(长春文庙)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二道街交汇处,始建于清同治11年(公元1872年)。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和1924年,分别进行过两次大规模的维修和扩建。随着风雨的侵蚀和近代政治的影响,长春文庙遭到很大破坏,一度改作他用。改革开放以后,长春文庙越来越受到重视。1987年,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2008年,市政府对长春文庙进行了两次重、扩建。2012年9月,长春文庙建成140年之季,孔子文化园正式建成开放。文化园包括长春市文庙博物馆和长春文庙小学两家单位,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2011年,长春
长春般若寺
般若寺在长春市中心雄伟壮丽的人民广场东北角坐落着一座美丽的寺院,这就是长春般若寺。这座寺庙始建于1922年,佛教天台宗大德释倓虚法师(湛山大师)来长春讲“般若心经”,随后创建寺庙,取名为般若寺。般若寺最初建在南关区西四马路。1931年迁到西长春大街现址重建。1934年命名为“护国般若寺”。该寺占地七千二百平米,是长春市最大的佛教寺庙。寺院的山门为并列的三座拱门组成,门楼檐角飞翘,错落有致,建工精巧,门侧红墙写有“南无阿弥陀佛”六个大字,寺内殿堂耸立,树木成荫,蔚为壮观。进门左右有鼓楼和钟楼,正面为天王殿,殿内正中供奉弥勒佛像,两侧有四大天王脚踏八怪塑像,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吉长道尹公署
道尹公署俗称道台衙门,1909年修建,为长春当时最高官府,主要负责行政和外交事务,署内分外交、行政、兵备三科。1910年改为西南道观察使,下辖长春府,管辖吉林、长春和伊通、农安等13个县。道尹公署在选址上也别有一番心思。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从俄国手里夺去了南满铁路,将宽城子车站及其周边地区划为满铁附属地,修建各种机构和设施,俨然独立王国。把当地最高衙门道尹公署修在这里,为了防止满铁向南扩展,同时为了宣扬国威,长中国人志气。道尹公署为洋式建筑,整体为青色砖瓦房结构,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坐西朝东,中有门楼,高20米,水泥挂面,左右各有5间配房,占地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吉林农业大学主楼
吉林农业大学创建于1948年,是吉林省属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1993年,成为吉林省省属院校中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的高校,2011年,成为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合作共建大学,并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校园风光别致,是治学育人的佳园。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吉林省农业、农村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人才培养摇篮和科技创新基地。经过66年的奋斗与努力,现已发展成以涉农优势学科为骨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农业大学。学校占地近1500公顷,其中校园占地面积319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长春清真寺
长春清真寺批次和公布时间:第四批1987.10.20地址:长春市长通路清真胡同年代:清代类别:古建筑清•嘉庆年间,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民,陆续由关内迁来长春居住。清•光四年((1824年》,回民捐款.集资修建清真寺,早期位于城内东三道街。随着城市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原寺规校较小,于同治元年(1862年),迁移现址重建。后经1864-1919年两次大规模扩建,清真寺的规棋和设施日益完善。现占地5000平方米,主要建筑有礼拜段、望月楼、对厅、教长室、沐浴室、清真女寺等。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苏军烈士纪念塔
苏军烈士纪念塔批次和公布时间:第一批1961.4.13地址:长春市人民广场年代:1948年类别: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是否开放:是苏联红军烈士纪念塔位于斯大林大街人民广场中心.广场占地一万平方米。1945年8月8日,苏联政府对日宣战.为了纪念在反对日本法西斯战争中牺牲的苏联红军烈士.苏军在此修建了这座纪念塔.塔为苏式造型.采用花岗岩大小方石条分六个层次垒砌西成。塔高为27.5米,塔身方形锥体底层边长6米,顶层边长2米。塔座为圆形,面积314平方米.有四层台阶。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长春文庙
长春文庙批次和公布时间:第四批1987.10.20地址:长春市东头道街年代:清代类别:古建筑是否开放:否长春文庙始建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建有大成殿三间,崇圣殿三间,东西两侧各有殿庶三间,另有大成门三间。前院有东西更衣厅各三间。光绪二十年(1894年)又建有文昌阁,阁高两层。1924年对文庙进一步修、扩建。使之完善。文庙内主要建筑有櫺星门、大成门、大成殿、崇圣殿、文昌阁等。这座庙宇是由殿堂门廊合成的三进院落,占地10000平方米左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伪满洲国国民勤劳部旧址
伪满洲国国民勤劳部旧址位于长春市人民大街3758号。修建于1932年7月至1941年4月,是伪政府第三个建造的又称为“第三厅舍”。旧址是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新发现的,2009年被公布为第八批长春市文物保护单位。伪满洲国国民勤劳部旧址始建时归属伪财政部使用,后被伪营缮需品局、建筑局等部门相继使用,1945年划归伪满洲国国民勤劳部使用。建筑整体呈直线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建筑元素中,有日本式的平直屋顶和构件,有中国式的兽饰。旧址建筑后侧中间局部有空间较大的食堂和会议室。入口朝西向。建筑原地上二层,解放后加一层;原中间局部三层,解放后又加二层,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