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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物古迹介绍
181、碧溪殿
碧溪殿位于同安区大同街道溪边街溪边社,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明代。保护范围:山门前墙延伸66米至溪岸,后墙和右墙各外延10米;左墙外延22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82、中共福建省第二次党代会会址
中共福建省第二次党代会会址位于思明区鼓浪屿内厝沃449号曾家园,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1930年。该址坐北朝南,系砖混结构二层楼房,占地面积180平方米。该楼建成于民国9年,原为印尼华侨曾昆东的私人住宅,民国19年2月15~20日,中共福建省第二次党代会在此召开。中共中央派恽代英到会指导,出席大会的代表共22人。大会改选省委领导人,罗明为省委书记。会议通过关于政治、组织、职工、农运、军事工作等十项决议,对指导全省革命斗争起重要作用。该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筑物本体及及其所属范围。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83、圣果院
圣果院位于集美区后溪镇后垵村,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唐代。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84、元威殿
元威殿位于翔安区马巷镇五甲尾街218号,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明代。元威殿俗称池王宫,位于马巷镇五甲美街。始建时位于马巷五谷市,明天启年间(1621~1627年)迁建今址,先后经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民国4年(1915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82年、1995年重修、拓建。殿宇坐西朝东,硬山布瓦顶砖木结构,分前后两殿,总面阔7.95米,总进深15.1米。为闽台池府王爷的开基祖庙,与湄洲妈祖庙、三坪清水祖师庙和青、白礁保生大帝慈济宫同为闽南四大民间信仰圣地。池王爷,相传名池然(一名德诚),字逢春,南京人,明万历年间武进士,任职闽南时为拯民瘼而死,乡人感德建庙以祀。今台湾及东南亚各地的传炉分坛计360多处。2001年列为厦门市第一批涉台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大门外延12.70米,左右各外延6.7米,后墙外延5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85、张晖墓
张晖墓位于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明代。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86、真寂寺遗址
真寂寺遗址位于海沧区东孚镇凤山村,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唐代。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87、侵华日军杀人场遗址碑
侵华日军杀人场遗址碑位于湖里区金山街道五通村海边,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1938年至1945年。保护范围:北至五通道海滩,东南至木麻黄地坎边,西至五通码头小路。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88、陈胜元故居
陈胜元故居位于湖里区殿前街道神山社区,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清乾隆年间。保护范围:东、北面以殿前6号路为界,西侧由围墙外延10米,南侧由围墙外延5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89、魁星山摩崖石刻群
魁星山摩崖石刻群位于思明区开元街道中山公园内,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清末至民国。保护范围:北、东至影剧院围墙,南至中山公园围墙,西至魁星山边。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0、霞阳杨宅
霞阳杨宅位于海沧区海沧镇霞阳村西路189号,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清末。保护范围:北由后围墙向外延伸至水渠边,南自前围墙向外延10米,东、西各自建筑山墙向外延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1、庄银安旧居
庄银安旧居位于海沧区祥露东片165号,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1928年。保护范围:北至旧居后围墙,南至故居前围墙,东、西向以建筑山墙向外延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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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中共厦门工委旧址--阳翟图书馆
中共厦门工委旧址--阳翟图书馆位于同安区同安第三中学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1946年。阳翟图书馆位于同安县西柯镇阳翟村(今为同安县第三中学校舍)。民国2年由同盟会会员陈延香先生创建。旧址坐南朝北,为双层砖木结构西式楼房,占地面积165平方米。民国35年7月,中共厦门工委在此建立秘密活动据点,开展厦门、漳州、泉州和安溪等地的革命活动。同年成立中共同安中学党总支。该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墙外延10米,南墙外延8米,西、北与邻墙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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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中共闽中厦门工委旧址
中共厦门工委(闽中)旧址位于厦门励志路1号。旧址坐西南朝东北,由闽南传统的二进式砖木结构平房组成。占地总面积750平方米。旧址始建于民国23年,原为佛教斋堂,取名“妙法林”。“七七”事变后,厦门抗敌后援会利用妙法林的斋会进行抗日宣传活动。民国35年4月在此成立中共闽中厦门工作委员会(简称厦门工委),书记许集美。1984年对旧址进行全面复原维修,该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励志路1号所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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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厦门各界抗敌后援会会址
厦门各界抗敌后援会会址位于厦门定安路71号。旧址坐南朝北,为砖混结构四层西式楼房,占地面积246平方米。该楼建成于民国18年,系台籍妇产科医生黄仔屘的私人住宅,大楼一、二层设妇产科诊所,名“保生堂”。民国26年7月28日,福建省各界抗敌后援会厦门分会在保生堂正式成立。大会选举执委69人、常委23人,下设宣传、募捐、慰劳、救护、救济、交通等11个部,其中宣传、慰劳两个工作团系中共厦门地方组织所领导的机构。该会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会址建筑物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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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黄廷元墓
黄廷元墓位于翔安区马巷镇西炉村崎山头,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1936年。保护范围:墓体四周向外延伸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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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陈先查烈士墓
陈先查烈士墓位于翔安区马巷镇山亭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1935年。保护范围:围墙东延1.5米,西延5米,北延8米,南至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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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石室院
石室院位于海沧区海沧镇霞阳村南玳瑁山,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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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大北电报局旧址
大北电报局旧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田尾路,年代为1869年。简介:坐北朝南偏西,西式单层砖石结构,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32米,南北宽20米。花岗岩石房基,红砖抹灰墙体,平台屋顶上突出4个烟囱,南、北二面有连拱廊道,东侧有一内部通巷连接南、北二廊。1869年,丹麦王国在鼓浪屿设立领事馆,由大北公司代理,兴建电报房,铺设厦门至上海、香港的海底电缆,并于1874年4月非法开通并收发电报。2013年,大北电报局旧址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西面至田尾路,东面、南面至围墙,北面外延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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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郑成功读书处
郑成功读书处位于思明区开元街道万石植物园内太平岩,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明末清初。保护范围:“石笑”石刻、八角亭石刻及郑鹏云诗刻等所在岩石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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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厦门海堤纪念碑
厦门海堤建于一九五三年六月,一九五五年九月竣工,全长二二一二米,这是我国第一条以花岗岩筑成的跨海长堤。海堤的建成,使厦门岛由孤岛变成半岛,极大地促进了厦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一九六○年秋,朱德委员长视察厦门时,为海堤纪念碑题写“移山填海”四个大字。2004年11月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厦门海堤纪念碑与观堤亭整体保护。北至临海岸坎边,东南至高崎村边,西南至省道二○六线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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