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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文物古迹介绍
韩氏古民居
韩氏古民居位于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族社区,由堂屋、南屋、东屋组成,属典型的清代四合院建筑形式。堂房保留的原建筑风格较多,其余各房均已改建,房顶改为现代瓦顶。堂房面阔三间宽10.4米,进深5.2米,硬山顶,局部筒瓦,现大部分改为现代瓦,砖砌墙体,木质门窗,内置木质隔栅,分成内、明两间。该四合院为韩楼村富商韩祥印在城里置办的房舍,解放后收归房产局管理,现有四户城镇居民租用。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王氏古民居
王氏古民居位于兖州区鼓楼街道办事处民族社区,属典型北方四合院式建筑,北房为二层阁楼,其余三房为平房,为清代建筑,北房阁楼二层,面阔三间,长10.1米,宽6.5米,砖木结构,硬山顶,砖砌墙体,木质门窗,木质地板,木质隔栅,木质楼梯,位于明间正中后墙原有通门,北侧现封堵。据了解原有院落现已改造,为现代建筑形式,现仅保留南院,除二层阁楼保存较完整外,其余三房虽有古意,但多已改变原结构。此四合院房主原为张姓,解放后收归房产局管理,现以确权为王氏房主。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兖州碉堡
碉堡位于兖州市久益医院东北角、西北角、东南角,建于民国,是战争的产物。现保存良好。在西北碉堡处,置立了保护标志碑,并划定了保护范围,是一处重要的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根据兖政发(2009)28号文确定保护范围以每个碉堡为基点,向四周各延伸20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线向四周各延伸3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孙氏古民居
孙氏古民居位于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具体建筑年代无可考,据其风格推断为清代建筑,建国后用作印刷厂宿舍,现由孙义海居住。四合院建筑形式,北房面阔三间10.3米,硬山顶,砖坯砌墙,木质透花门窗。南房面阔三间10.6米,硬山顶,木质门窗,窗为拱券式。东西为配房,各5间,硬山顶,设廊,内侧前面木质门连窗,廊柱已朽,廊匡塌落。配房的右侧各有一间二层楼阁。整个院落除南房保存较完整外,其余三房皆破损严重。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堌城遗址
堌城遗址位于黄屯镇堌城村东北角的高地上。遗址西半部在村落下,东半部因整平土地遭破坏。1973年文物普查发现。面积约1万平方米,属大汶口文化遗址。地面暴露有灰坑、红烧土等遗迹。采集的器物标本有泥质红陶钵、杯,泥质灰陶壶、杯,夹砂红陶鼎、罐等陶片,其中以泥质红陶片为主,并有个别彩陶片,还有石斧、石铲等遗物。遗址破坏严重。1984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兖政发(2009)28号文确定保护范围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00米,西至标志碑,向南50米,向北100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线向四周各延伸5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洸府河拦水闸
洸府河拦水闸位于兖州市颜店镇屯二村村南洸府河上。1968年建,石结构,7孔,全长52米,宽5米;左岸建直升闸1孔,净跨1米。该拦水闸为兖州境内引河补源工程中第一座水力自控多铰式钢筋混凝土翻板闸。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兖州侵华日军碉堡
兖州侵华日军碉堡位于济宁市兖州区酒仙桥街道,年代为1938年。2015年6月23日,兖州侵华日军碉堡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夏村遗址
夏村遗址位于大安镇夏村北,面积约3万平方米,文化堆积厚约1.5米,采集的大汶口文化陶器有泥质红陶、夹砂灰陶、泥质灰陶、夹砂红陶,纹饰有附加堆纹,器型有钵、鼎、壶等。2003年3月被公布为兖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兖政发(2009)28号文确定保护范围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00米,向西至标志碑,向南100米,向北100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线向四周各延伸5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嵫山备战库
嵫山备战库位于兖州区颜店镇嵫山村,年代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6年12月26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济宁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机神庙
机神庙位于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苗圃社区机神庙街1号,为纪念发明养蚕织丝的嫘祖而建,原有明代万历年间重修碑记,始建无可考。现存为清代建筑形制,有前后两殿,皆为硬山顶。前殿面阔三间宽8.7米,进深4.6米;后殿面阔三间宽9.2米,进深5.1米,南屋面开四个天窗,用来采光,破损严重。据《滋阳县志》“物产”记述:此处织业自明经历整个清代,一直延续未断,故建“机神庙”以祀嫘祖。时下逢年过节百姓仍沿续着祭祀的习俗。该发现对于研究当地织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根据兖政发(2009)28号文确定保护范围机神庙外缘向四周各延伸30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线向四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神桥
神桥位于兖州市酒仙桥街道办事处神路社区府河(薛公丰兖渠)之上,西临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酒仙桥。据《兖州县地名志》载:“神桥为明代所建,明末清初称‘赞政桥’,后因天仙庙神路街通过这里,改称“神桥”。神桥为单孔拱券砖石结构,南北走向,全长17.5米、宽7.7米。现单孔石拱券结构稳定,除砖砌体局部腐蚀损坏外,整体上基本保持原貌。该发现对于明代桥梁建筑特点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12月26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济宁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高吴桥
高吴桥位于兖州区新驿镇高一村,年代为古建筑,类别为古建筑。2016年12月26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济宁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卞庄子祠
卞庄子祠位于兖州区大安镇西北店村,年代为古建筑,类别为古建筑。2016年12月26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济宁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范家堂遗址
范家堂遗址又称六里井遗址,位于新兖镇范家堂村西约200米处,南北长200米,东西宽100米,面积2万平方米。1982年文物普查时发现。是一处以大汶口文化和东周文化为主的遗址。遗址平均深度为1.7米,有大汶口时期和东周时期的墓葬15处,水井10口,在井中还出土有陶罐等文物。墓葬形式大都是东南西北向,有简单的随葬品,并发现有用陶罐安葬头骨的习俗。出土遗物主要是陶器,属大汶口文化的有陶鼎、觚、豆、钵、杯、壶、纺轮、陶镯等;属东周时期的有陶鬲、罐、豆、甑、瓮、杯、碗、器盖等。在遗址的北部,还发现有宋代的石棺墓,未发现随葬品。1991年9-12月国家文物局在此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毛泽东诗词照壁
毛泽东诗词照壁位于兖州市大安镇后谷村原谷村供销社院内,建于1968年,通高6.35米、宽3.9米。座北朝南,须弥座,正中原绘有毛泽东画像,现已脱落;左右侧分别阳文刊刻毛泽东手书“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诗词。该照壁是在“文革-”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特殊建筑物,真实地反映出新中国那段特殊的历史,具有典型的时代特色,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文物价值。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兖州玄帝庙
玄帝庙位于颜店镇颜店村北(今镇拖拉机站院内)。建于明代,清代重修。大殿座北朝南,为砖木结构,面阔5间,长17.25米,进深10.5米,硬山顶,绿色琉璃瓦(重修后多改为灰色瓦),5架梁,前后设廊,间与间设铺间斗拱。整个大殿座落在1米高的砖石砌的台基上。殿内存有明代壁画(现已模糊不清)。大殿因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玄帝庙大殿1985年被公布为济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兖政发(2009)28号文确定保护范围玄帝庙大殿外缘线向四周各延伸30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线向四周各延伸5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兖州侵华日军观象台
兖州侵华日军观象台位于济宁市兖州区酒仙桥街道,年代为1938年。观象台位于兖州市酒仙桥街道办事处三河村原胶木厂内,建于1938年,为日本人占领兖州后所建,为观象辅助设施。台为楼房,三层,南北向,面阔三间长8.8米,东西宽5.5米,台底为库房,台北侧为楼梯间至台顶,木质楼梯,多已腐朽,不堪负重,墙皮多已脱落,一、二层顶棚已塌落,顶为平面。其他配房十余间,现为玻璃厂职工宿舍所用。观象台是日本人为飞机场的配套建筑设施之一,也是日本人侵华重要佐证。2009年10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被公布为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2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东顿村遗址
东顿村遗址位于兖州市新驿镇东顿村东南约500米处,是一个隆起的土丘。1973年文物普查发现。遗址堆积最高处4米,南北长40米,东西宽40米。为汉代故城东南城角。堆积的断面上较明显的表现出城墙的夯筑痕迹。夯窝每七个一组,夯层厚度约4~6厘米。夯层中伴有春秋以前的遗物。这与史书记载的汉代故城基本相吻合。1984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公布为第二批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西门城墙遗址
西门城墙遗址位于鼓楼街道办事处(城区)中山西路护城河东侧。遗址现存西门瓮城的一段残墙,长6米、宽1米、高4米,城墙砖较大,长0.45米、宽0.29米、厚0.13米。此段城墙为明代城墙西门遗址的一部分,明初兖州升为府,城池南扩,原城西门南移,由现在的建设路改为中山路。今残存的西门段城墙遗存系明代建筑,为了解和研究明代兖州城的建筑形式具有重要的实物参考价值。2003年3月经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二批兖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广街遗址
广街遗址位于新兖镇广街村北,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文化堆积厚约2.5米,采集的龙山文化陶器有泥质黑陶、夹砂灰陶、夹砂红陶,纹饰有弦纹、乳丁纹,器型有鬶、鼎、罐、碗等,保存较好。此遗址应为龙山、商周时期的文化遗存。2001年3月公布为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兖政发(2009)28号文确定保护范围以标志碑为基点,向四周各延伸100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线向四周各延伸5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