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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文物古迹介绍
先锋崖墓群
先锋崖墓群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汉。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群边缘为基线,东至山顶,西至河道,南北长60米,东西宽5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300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水洞坪平洞动物群化石遗址
水洞坪平洞动物群化石遗址位于古蔺县,为新时期时代化石遗址。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遗址边界为基线,向西南延伸9米至省道公路309线,东北、东南、西北面均为岩壁,各外延20米,东南至西北长40米,西南至东北宽29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16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郎清墓群
二郎清墓群(胡尚仲夫妻墓、胡纹理夫妻墓、陈崇先夫妻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胡尚仲夫妻墓为胡尚仲、雷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延伸5米至龙牌公路,南延伸2米至胡登富住宅,西延伸5米至胡登银住宅,北延伸10米至芭茅湾牌坊,东西长10米,南北宽12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20平方米。(2)胡文理夫妻墓为胡文理、何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至乡村小道2米,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7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土地沟墓地
土地沟墓地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含墓四座:M1罗世显墓,M2罗应芳墓,M3罗王氏墓,M4罗彭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为中心,西南至东北长26米,东南至西北宽13米。保护、建控面积约338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双沙红军桥
双沙红军桥位于古蔺县,年代为1935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桥体为基线,东、西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26米,南北宽5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3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镇龙山奔袭战场遗址
镇龙山奔袭战场遗址位于古蔺县,年代为1935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镇龙山奔袭战战场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龙山镇政府建筑边缘为基线,东至原拖拉机站约1500米,南至龙山小学约100米,西至龙山街场口约800米,北至云盘山湾子头(地名)约800米,东西长2300米,南北宽90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207000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千户庵、苏家坝、新生阅报社地下党活动旧址
千户庵、苏家坝、新生阅报社地下党活动旧址位于古蔺县,年代为1933-1939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千户庵地下党活动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旧址外缘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34米,东南至西北宽18米。保护、建控面积约612平方米。(2)苏家坝地下党活动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旧址外缘为基线,东至学校操场10米,南至牟开良住宅5米,西至刘兴文住宅10米,北至汪德军住宅5米,南北长29米,东西宽29米。保护、建控面积约841平方米。(3)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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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峰寺、金星岭上、改路沟红军驻地旧址
正峰寺、金星岭上、改路沟红军驻地旧址位于古蔺县,年代为1935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金星乡岭上红军驻地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红军驻地旧址边缘为基线,东南至毕比寨(地名)环山乡村公路19米,西北外延30米,东北外延20米,西南外延45米,西南至东北长85米,西北至东南宽7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5950平方米。东新乡正峰寺红军驻地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红军驻地旧址边缘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外延20米,南北长59米,东西宽52米。保护、建控面积约3068平方米。土城乡改路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凤龙堂、麻柳滩红军渡口
凤龙堂、麻柳滩红军渡口位于古蔺县,年代为1935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凤龙堂红军渡口又名孙家坝红军渡口,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渡口东西长50米,南北宽20米为定界。保护、建控面积约1000平方米。(2)麻柳滩红军渡口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渡口东西长50米,南北宽15米为定界。保护、建控面积约75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岩桑沟兴桥
岩桑沟兴桥位于古蔺县,年代为1935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桥体为基线,东、西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16米,南北宽2米。保护、建控面积约32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泥碧水贞节牌坊
泥碧水贞节牌坊位于古蔺县,年代为1865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含杨萧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牌坊及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北至杨于培住宅10米,东南至周怀民住宅5米,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15米,东南至西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5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郎泉井
郎泉井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建筑边界为基线,南北长10米,东西宽7米。保护、建控面积约7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徳耀清墓群
徳耀清墓群(朱焕先夫妻墓、天台寺墓地)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朱焕先夫妻墓为朱焕先、袁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西、北面各外延5米,南面外延2米,东西长18米,南北宽18米。保护、建控面积约324平方米。(2)天台寺墓地(含墓三座为:M1朱隆先墓、M2朱登先、祝氏墓、M3朱朝祖赵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西长25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2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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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惜字塔
古蔺惜字塔(观音堂、凌云塔、锁口寺、毛家湾、生福寿、坟坝、石笋岭上)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锁口寺惜字塔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塔基边缘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至西北长10米,西南至东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2)坟坝惜字塔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塔基边缘为基线,东至王元高住宅10米,南至王小平住宅5米,西面外延2米,北面外延1米,东西长12米,南北宽6米。保护、建控面积约72平方米。(3)凌云塔惜字塔保护范围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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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清墓群
东新清墓群(王超显夫妻墓、双丫子王氏墓地)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王超显夫妻墓为王超显、李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西南、东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西北面各外延3米,东南至西北长11米,西南至东北宽13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43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桂花清墓群
桂花清墓群(高峰村骆氏墓地、桂花上坟山墓地、丛树林墓地、鸡蛋坟骆罗氏、骆张氏合葬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桂花上坟山墓地(含墓五座:M1骆尹氏墓,M2骆何氏墓,M3骆蔺氏墓,M4骆刘氏墓,M5骆袁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15米,东北至西南长30米,东南至西北宽3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900平方米。(2)丛树林墓地(含墓五座:M1刘游氏、刘陈氏合葬墓,M2刘陈氏墓,M3刘正文、游氏墓,M4刘子云墓,M5刘汝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石屏清墓群
石屏清墓群(蔡家寨王氏墓地、王正仪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王正仪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南面均至石屏到磺厂老公路5米,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10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老林沟牟氏墓
老林沟牟氏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1855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10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10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杨如赞墓
杨如赞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1851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为杨如赞、周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10米,东西长20米,南北宽2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40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白泥清墓群
白泥清墓群(蔺文凤墓、蔺启宦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蔺文凤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至西北长10米,西南至东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2)蔺启宦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面各外延5米,西北至王国江住宅2米,东南至西北长7米,西南至东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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