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位于澳门南湾大马路,正门面向南湾湖,由三座建筑物及花园组成,占地面积约7,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约10,000平方米。政府总部的前身为澳门总督府,为澳门总督办公之地。1849年由余加利子爵负责兴建。1881年由当时的澳门总督贾沙拉以21,000澳门元购入,作为官邸。它是一幢典型的葡萄牙式建筑,楼高二层,外观曾多次改动。府内曾设置澳门立法会的议事厅,但位于南湾湖的新立法会大楼于1999年启用后已经迁出。府内墙上曾装饰有19世纪中叶后历任澳督肖像,但该批画像已于1999年葡萄牙当局撤走的时候秘密运返葡萄牙,只留下画像的仿制品。门外有铁栅短墙,靠海滨堤岸原设有岗哨,置有大炮二门,50多年前拆除。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该建筑物成为政府总部,并耗资重新修缮。目前建筑物的前座主要供行政长官及各司长会客和举行其他活动之用,地下设有行政会会议室、多功能会议厅、莲花厅及记者室等。二楼设有行政长官办公室、行政会秘书处及会客和设宴用的绿、黄、蓝厅。景区地址:澳门风顺堂区南湾大马路131号乘车线路:在澳门乘9、16路公交车在濠璟酒店下车再步行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