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平镇红军驻地保护范围:东至太平粮站家属房及太平小学西面围墙,南至老酒厂熊洪昌住宅,北至顺河街胡劲华住宅,西至顺河街牌坊口。占地面积约10公顷。2.太平渡渡口保护范围:东至袁代敏住宅,南至蔺郎公路,西至江自香住宅,北至老鹰石。东西长100米,南北宽70米,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3.二郎红军街保护范围:东起铜锣湾,西至蔺郎公路,红军街南、北两侧各外延30米。东西长450米,南北宽90米,占地面积约4.05公顷。4.二郎滩渡口保护范围:东至二郎大桥,南至蔺郎公路,西至污水处理厂,北为赤水河。东西长40米,南北宽30米,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5.双沙毛泽东及总司令部驻地旧址保护范围:毛泽东驻地旧址:东至旧址外5米唐树林住宅,南以旧址外10米双沙镇政府外围墙为界,西至旧址外12米老卫生院,北至旧址外17米双沙中学教师宿舍。东西长33米,南北宽35米,占地面积1,155平方米。总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