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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景点介绍
陈六坡遗址
陈六坡遗址,位于河曲县旧县乡火山村西约500米处。东西长约100米,南北宽约200米,面积约2万平方米。遗址位于临河台地上,地形较为平缓。文化层厚度约1.5米,地表有泥质灰陶残片等。据遗物分辨应为汉代遗址。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城子梁遗址
城子梁遗址,位于河曲县巡镇五花城堡村北约2.5公里处。东西长约500米,南北宽约200米,分布面积10万平方米。遗址区处于丘陵台地上,南高北低。文化层厚约0.5~2米,采集有东周时期的泥质灰陶绳纹和夹砂灰陶绳纹等残片。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化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崇福寺遗址
崇福寺遗址,位于河曲县前川乡星佐村南。始建与毁弃年代不详,现存明成化(1465--1487)碑1通,清乾隆十年(1745)至同治七年(1868)重修碑及功德碑5通,分别记述修建过程和募捐情况。寺址坐北朝南,南北长约50米,东西宽约30米,分布面积约1500平方米。现殿堂建筑均毁。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船湾遗址
船湾遗址,位于河曲县文笔镇船湾村东约150米。东西长约400米,南北宽约300米,分布面积约12万平方米。遗址区处于黄河东岸台地上,地势平坦。地表采集有新石器时代的泥质灰陶篮纹、夹砂灰陶绳纹等残陶片。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翠峰山遗址
翠峰山遗址,位于河曲县赵家沟乡赵家沟村西南约1000米处。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300米,分布面积约9万平方米。遗址区平面呈椭圆形,北高南低,文化层厚约1.5米。地表采集有属新石器时期泥质灰陶残片,上施篮纹;另有属东周时期泥质灰陶残片,上施绳纹。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沙坪遗址
大沙坪遗址,位于河曲县旧县乡纸房沟村北约500米处。南北长约400米,东西宽约300米,分布面积约12万平方米。遗址所在区域为丘陵台地,北高南低,呈梯阶状向南下降。地表采集有属于汉代的泥质灰陶残片,上施弦纹,抹绳纹等。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东铺路遗址
东铺路遗址,位于河曲县土沟乡东铺路村南约1公里处。遗址南北长约600米,东西宽约800米,面积约48万平方米。地势起伏不平。在地表采集有新石器时代的泥质灰陶残片,器表施绳纹等。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高峁遗址
高峁遗址,位于河曲县楼子营镇高峁村西北1公里处的台地上。南北长700米,东西宽500米,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地势东北高西南低。文化层厚约1米,采集有新石器时期属龙山文化泥质灰陶绳纹、篮纹等残片。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河湾遗址
河湾遗址,位于河曲县楼子营镇河湾村北约500米处。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200米,分布面积约6万平方米。河湾遗址地势平坦。采集有汉代泥质灰陶折沿盆和卷沿罐等残片。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灰沟遗址
灰沟遗址,位于河曲县旧县乡纸房沟村北约1000米处。东西长约350米,南北宽约320米,分布面积约11万平方米。遗址位于临河台地,地势凸凹不平。地表遗物稀缺少,采集有属于东周时期的泥质灰陶残片,器表为绳纹。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科村北遗址
科村北遗址,位于河曲县文笔镇科村北约1公里处。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200米,分布面积约6万平方米。遗址区处于黄河南岸台地上,呈缓坡状,南高北低。地表采集有新石器时代泥质灰陶、红陶绳纹、夹砂灰陶篮纹等残片。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科村南遗址
科村南遗址,位于河曲县文笔镇科村南约100米处。南北长约400米,东西宽约100米,分布面积约4万平方米。遗址区处于村南大沟南岸台地,北高南低。文化层厚约1米。地表采集有战国时期的泥质灰陶和夹砂灰陶等残片。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明长城遗址河曲段
明长城遗址河曲段,从偏关县南下,起点在偏关县天峰坪镇寺沟村西南330米处,向南进入河曲县,沿黄河屈曲而行,经刘家塔镇、楼子营镇、文笔镇,止点为文笔镇唐家会村西南2100米处。海拔800~900米之间。墙体黄土夯筑。共存墙体25段,全长约5.5万米,沿线存关6座,堡11座,烽火台55座。据《明史》、清光绪《山西通志》记载,现存长城遗址是明代成化、嘉靖、万历时期(1465-1520)修筑。1986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历代长城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段长城包含在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梁遗址
南梁遗址,位于河曲县文笔镇科村南约500米。东西长约500米,南北宽约200米,分布面积约10万平方米。遗址区地势平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遗址区中部建有砖厂,现新建有汽车驾驶学校。地表采集有龙山文化时期的夹砂和泥质灰陶片,其纹饰有绳纹和篮纹。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塔坪遗址
塔坪遗址,位于河曲县沙泉乡阴塔村东南500米处。东西长约500米,南北宽约为200米,分布面积约10万平方米。遗址处于临河台地上。南部隆起向北逐渐降低。地表采集有属汉代灰陶残片。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余家沙坡遗址
余家沙坡遗址,位于河曲县巡镇双庙村南约1公里处。东西长约500米,南北宽约200米,分布面积约10万平方米。遗址处于临河台地上,北高南低。地表采集有新石器时代泥质灰陶、夹砂灰陶等残片,上施绳纹、旋纹。据标本分析属新石器时代遗存。(忻州文物荟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寨子遗址
寨子遗址,位于河曲县旧县乡铺沟村西南约200米处。东西长约100米,南北宽约60米,分布面积约6000平方米。遗址平面呈椭圆形,东面稍高往西略低。地表采集有属新石器时期泥质灰陶残片,上施篮纹。1984年,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边家沟戏台
边家沟戏台,位于河曲县鹿固乡边家沟村。创建和维修年代不详,现存建筑为清代风格。东西长8米,南北宽6米,占地面积48平方米。坐南朝北,石砌台基。面宽三间,进深四椽,单檐卷棚顶。五檩式构架,石刻楹联,石雕龙首吞口。
河曲黄河大堤
黄河大堤旧社会黄河经常决口,冲毁岸边的民房。新中国成立后,县政府在护城楼外修建了约500米的长堤,长堤外岸青石砌成,外罩铁丝网,内为土堤。
龙口瀑布
龙口瀑布河曲县城东北三十余里处。黄河两岸石壁陡峭,怪石倒垂,河流被挟持其中,而至梁家碛后,豁然开朗,展开了一片河谷平原,水流骤然变宽变缓。以此形似龙口,故名之。又河床崎岖,流水落差大,水声有若雷鸣,故旧志将其列为河曲八景之一--------龙口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