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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景点介绍
龙山清墓群
龙山清墓群(王濬堂夫妻墓、余乾元夫妻墓、傅廷樑夫妻墓、方元科夫妻墓、余恁元夫妻墓、石板溪王氏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王濬堂夫妻墓为王濬堂、熊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10米,东西长20米,南北宽2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400平方米。(2)余乾元夫妻墓为余乾元、杜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10米,东南至西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永乐清墓群
永乐清墓群(罗良墓、聂兴元夫妻墓、傅冷氏墓、老山墓地、阮仁旺夫妻墓、陈大勳夫妻墓、康永魁夫妻墓、黄正和墓、黄陈氏墓、白家山罗氏墓群)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罗良衮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南至西北长8米,西南至东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80平方米。(2)聂兴元夫妻墓(含墓两座:M1聂江氏墓,M2聂兴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南北长22米,东西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220平方米。(3)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观文清墓群
观文清墓群(曾文锦墓、马儒官夫妻墓、王汝举夫妻墓、曾纪镛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1)曾文锦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缘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至西北长10米,西南至东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2)马儒官夫妻墓为马儒官、袁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缘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10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3)王汝举夫妻墓为王汝举、王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先锋崖墓群
先锋崖墓群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汉。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群边缘为基线,东至山顶,西至河道,南北长60米,东西宽5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300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程玉金夫妻墓
程玉金夫妻墓位于叙永县,年代为1880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葬边缘为基线,向四周延伸10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向外延伸3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飞云夫妻墓
李飞云夫妻墓位于叙永县,年代为1866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葬边缘为基线,向四周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周廷英夫妻墓
周廷英夫妻墓位于叙永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葬边缘为基线,向四周延伸10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向外延伸10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两马池墓地
两马池墓地位于合江县,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冢及墓碑为基线,向四周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向外延伸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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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伍氏墓
赵伍氏墓位于合江县,年代为1862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冢及墓碑为基线,向四周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向外延伸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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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氏墓地
黄氏墓地位于合江县,年代为1903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冢及墓碑为基线,向四周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曾牟氏墓
曾牟氏墓位于合江县,年代为1870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冢及墓碑为基线,向四周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先汪墓
先汪墓位于合江县,年代为唐。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冢及墓碑为基线,向四周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刘鹏玉夫妻墓
刘鹏玉夫妻墓位于合江县,年代为1775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冢及墓碑为基线,四周向外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基础上向外延伸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魏温氏墓
魏温氏墓位于纳溪区,年代为清。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冢边缘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向外延伸5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同朝栋墓
同朝栋墓位于纳溪区,年代为清光绪年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冢边缘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向外延伸5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韩氏夫妻墓
韩氏夫妻墓位于纳溪区,年代为清嘉庆年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许罗氏墓
许罗氏墓位于纳溪区,年代为1798年。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以墓冢边缘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向外延伸5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奢王府遗址
奢王府遗址位于四川省古蔺县马蹄镇马岭村六组,距马蹄镇政府所在地1.6公里,已有600余年历史,是明末奢王奢崇明的府邸遗址。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奢王府遗址两石狮基座为基线,东、南、西面各外延20米,北面外延15米,东西长50米,南北宽35米。保护、建控建控面积约175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水洞坪平洞动物群化石遗址
水洞坪平洞动物群化石遗址位于古蔺县,为新时期时代化石遗址。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遗址边界为基线,向西南延伸9米至省道公路309线,东北、东南、西北面均为岩壁,各外延20米,东南至西北长40米,西南至东北宽29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160平方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两河口窖池
两河口窖池位于得胜镇罐顶山村2组,时代为1978,类别为其他。2013年,两河口窖池列入泸县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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