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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景点介绍
太康庆安寺
庆安寺座落在东扶乐城东侧一座高约4米的一座土台上,总面积约为1000多平方米。寺院始建于东汉初年,历史悠久,香火盛行。庆安寺在全国各大寺院排名榜上是排名的。据史料载:东汉王朝于公元25年建立,刘秀称帝后,就采取了“退功臣,进文吏,黄老无用”举措,把功劳最大的108位将军释夺兵权后,均封为列候。骠骑将军刘隆被封为扶乐候(国王),食封为几千户,也是衣食税而已。原来秦时的大扶城被改名为扶乐城(也就是历史上扶乐国)。历史上又被分为大扶乐城(西)和小扶乐城(东),现在仍为东、西扶乐城。公元67年,东汉永平10年,佛法传入中国后,刘隆信佛,便选址在东扶乐城东侧建寺院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小吴塔
小吴塔位于太康县城西15公里处逊母口镇小吴村内,属清代建筑。2006年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小吴塔通高14.8米,系六角实心、六级砖塔,建于清乾隆年间,一、二层为束腰式塔檐,余为仿木结构式样出椽头塔檐。塔的四、五层有佛龛,龛内均有瓷佛,共12尊。上为宝瓶式塔刹,该塔建筑技术较为别致,属民间地方手法。在清塔建筑中较为罕见。小吴村,传说是秦末大泽乡起义的首领之一吴广的出生地,起义军攻破陈州后建都,吴广封为假王,率兵西征,到河南荥阳久攻不下,被人杀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隐藏寺汉墓群
隐藏寺汉墓群位于太康县城东北马头镇隐藏寺村西西南,面积1.7万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隐藏寺汉墓群分布在已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隐藏寺遗址内。墓区内出土有绳纹墓砖、陶罐、瓮、小壶等。现状:北土岗破坏严重,中、南两个土岗保存完好。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中土岗上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为坐标点(深15米),向东64米至南北大路,向西64米,向南264米,向北159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3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扶乐城汉墓
扶乐城汉墓位于东经114°39′59.9″,北纬34°08′46.7″,海拨高度54.4米,太康县城西清集乡扶乐城东北1公里处,东距孔庄400米,北距311国道300米。面积713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扶乐城汉墓高3米,周长100多米,为砂礓土堆积而成。封土内有残砖出土,一侧饰几何形图案。据《太康县志》扶乐城为西汉故县,东汉光武时封刘隆为扶乐候。由此可知,扶乐城汉墓当时是皇室墓葬。现状:保存完好。保护范围:以墓封土边沿以外20米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王渝墓
王渝墓位于太康县城东北高朗乡王坟村内。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王渝墓高2米,周长35米,圆锥形。据《太康县志》:王渝(1375-1450),字文清,号退翁,钝之子,生于明洪武七年,卒于明正统十四年。明朝进士,参与篡修《永乐大典》,留有《退翁文集》6卷,官拜户部朗中、户部右待郎。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王钝墓
王钝墓位于太康县城东北高朗乡王坟村内。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王钝墓高2米,周长35米,圆锥形。据《太康县志》记载:王钝(1336-1404)生于元朝至顺丙午年,字士鲁,号野庄,明初贤臣,卒于永乐丙戌年。历任礼部主事,吏部郎中,大名府和长沙府通判。建文初年官拜户部尚书。明成祖朱棣继位后仍留用,以山东布政使致仕回乡,逾二年病卒。钝为官廉洁,体察民恤,用度俭朴,后人常戏称:“老实头”。诗文著述较多,有《野庄诗集》(六卷)及《归田》、《公余》二集传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顾佐墓
顾佐墓位于太康县城西南毛庄镇顾庄村南300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顾佐墓高9米,周长80米,墓冢为圆锥形。墓前有两根3米高的石头柱,名曰拴马桩。据《中国人名大词典》,顾佐,太康县城西南毛庄乡顾庄村人,明朝建文年间进士,永乐初年出任应天府尹。明迁都北京后,顾佐任顺天府尹,永乐8年任右都御史,为人刚正不阿。晚年解官归里,为太康县乡民累办好事,流传有:“2亩8分5厘当1亩”、“养义马”、“顾家楼”等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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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安曾祖陵园
谢安曾祖陵园位于太康县城南30公里老冢镇谢家堂(谢堂)村内,占地5公倾,园内有中华谢氏陵园碑亭、松柏林等。2006年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东晋名相谢安曾祖谢缵,曾任魏国的典农中郎将,后卒于洛阳任上,死后由其子谢衡扶柩归葬于陈郡阳夏(今太康)谢家堂村。现存宋碑、明代谱系碑和大唐广明元年木、本、水、源《谢氏祖谱》,对研究谢氏源流、世系、宗族文化有很高的价值。谢堂有太傅府九十九座楼宇、祠堂的楼基遗址、浇花井、饮马井,出土有汉至清代遗物汉砖、铜盒、陶罐、陶盆,对研究铜冶炼铸造等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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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禽墓
子禽墓位于太康县城北杨庙乡子禽墓村内。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子禽墓高2米,周长40米,墓冢为圆锥形。座落在一个土岗上。土岗南北长70米,东西宽40。清乾隆9年(1744年)在墓周筑垣墙167米,墓前建有祠堂三楹及屏门,门悬有匾额,上书“先贤子禽氏祠墓”。现所有建筑俱毁,仅存石碑两通,一通立于清康熙五十年,一通立于道光五年。两通碑均在墓南陈庄。据《太康县志》记载,陈子禽,春秋时陈国南顿(今项城县南顿集)人,名亢,字子元,一名子禽,孔子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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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羔墓
子羔墓位于太康县城西北高贤乡宁庄村东150米处,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子羔墓高2米,周长44米。墓冢为长方形,南北长14米,东西宽8米。墓区散存有汉代陶片,虽群众传说是子羔墓,但实为汉墓。墓前原有祠堂,为清乾隆九年所建。有山门、大殿、东西厢房。山门书匾:先贤高子羔之墓。俱已毁。高子羔,名柴,字子羔,春秋时卫国人(一说齐人),孔子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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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康陵
少康陵位于太康县城东南城关镇王陵村西20米处,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少康陵原高4米,周长80多米,墓冢近似圆形,该陵封土被王陵村社员拉走,墓冢基本铲平。近几年群众自觉拉土封成小墓冢。虽历代传说此陵是夏少康帝陵,但陵址遗物及几何图案墓砖居多,当属汉墓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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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陵
太康陵位于太康县城东南城关镇王陵村西25米处,时代汉墓。2006年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太康陵高4米,周长约80米,历来群众传说是夏太康帝陵。据史载,太康继承父亲启的王位后,田猎无度,不理国政,过着淫侈的生活,引起夏民的不满,东夷族首领有究氏后羿,得用夏民取代夏政,乘机西进,取代了太康的统治地位。太康逃至阳夏(今太康)筑城而居。后卒葬于此。此说无考,似有附会之处。1984年文物普查时,在陵区地表及墓冢封土内采集有汉代绳纹板瓦、筒瓦和几何形图案墓砖,另据当地群众1969年在陵上挖掘时见地道,发现陵内有拱形砖券。由此可知此陵实为汉代古墓,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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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岗遗址
黄岗遗址位于东经114°43′02.4″,北纬34°10′06.5″,海拨高度52.9米,太康县城西清集乡黄岗村内,现存面积12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黄岗遗址为圆形土堆,高3米,文化层厚2米。出土遗物有罐、缸、圈足豆,细绳纹大板瓦等。陶质为泥质灰陶和泥质红陶。纹饰有粗绳纹和细绳纹。这是一处周代遗址。现状:保存完好。重点保护范围:自土堆边沿为起点向四周扩展20米。一般保护范围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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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庄遗址
谷庄遗址位于太康县城东北马头镇谷庄村东北角300米处,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北端有一面积400平方米的夯筑台基,高2米,夯层厚10—12公分,当地群众称之为老堌堆。群众传说是唐立城的城角。谷庄村村民存放的地亩文书上还写有唐立城城角字样。据当地群众讲,在堌堆上扒砂礓时,发现过几十个铜箭头。1978年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来此考察,确认是龙山文化商周遗址。1984年文物普查时只采集到战国时的绳纹板瓦,简瓦和1片春秋陶片。现状:保存完好。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老堌堆上的标志为坐标点向东、西各6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隐藏寺遗址
隐藏寺遗址位于东经114°45′25.1″,北纬34°11′37.3″,海拨高度53.9米,太康县城东北马头镇隐藏寺村西西南300米处,面积约1.7万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隐藏寺遗址是一处商代遗址,文化层厚1米。出土遗物有罐、鬲、釜、盆。陶质泥灰陶居多,泥质红陶次之。纹饰有粗绳文、细绳纹。现状:该遗址是北、中、南三个土岗,北土岗破坏严重,中、南两个土岗保存完整。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中土岗上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为座标点(深1.5米)向东64米至南北大路,向西64米,向南264米,向北159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太康霸王台遗址
霸王台遗址位于东经114°50′23.8″,北纬34°06′04.7″,海拨高度27.2米,太康县城西北3公里的霸王台村内。遗址北高南低,面积2.3万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霸王台遗址文化层厚0.5-2米。发现遗物有豆、瓮、鬲、釜、罐、小口尊、陶纹轮等。陶质为泥质红陶和泥质灰陶。纹饰为粗绳纹和细绳纹。属商文化遗址。现状:保存完好。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该遗址标志为座标点,向东40米,向西120米,向南150米,向北15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子台遗址
五子台遗址位于东经114°38′07.7″,北纬34°07′06.3″,海拨高度62.4米,太康县西常营镇五子王村西北200米处。原台较高,困黄水游没,台已基本平正。面积150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五子台遗址文化层厚0.5-1.5米。出土遗物有甗、罐、鬲、釜、瓮等。陶质为夹砂灰陶、夹砂红陶、泥质灰陶、泥质红陶。纹饰有粗绳纹、细绳纹。遗址属商文化,春秋时代遗存。现状:保存完好。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从遗址上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深1.5米)为座标点,向东、西各32米,向南、北各35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轩村遗址
轩村遗址位于东经114°48′46.0″,北纬34°10′43.3″,海拨高度47.9米,太康县城偏西北王集乡西轩村轩村小学西侧,围地势稍高,面积320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轩村遗址是一处龙山文化、商文化遗存,文化层厚1—3米。出土石器有石斧,陶器有甗、鼎、罐、碗、釜、盆等。陶质泥质灰陶居多,次为夹砂灰陶和泥质红陶。纹饰有方格纹、篮纹、绳纹。现状:遗址西北端因取土破坏严重,余皆保存完好。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遗址上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深1.5米)为坐标占,向东西各40米,向南22米,向北30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邓禹台遗址
邓禹台遗址位于东经114°41′14.2″,北纬34°10′06.5″,海拨高度79.9米,太康县城西北19公里的清集乡邓禹台村东北角。遗址是一圆形土堆,总面积41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邓禹台遗址文化层厚1.5米,是一处龙山文化春秋时代遗址。遗物有甗、鼎、豆、器盖、罐、釜等。陶质为泥质和夹砂灰陶,泥质红陶次之。纺饰有篮纹、细绳纹。现状:保存较为完整。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遗址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深1.5米)为坐标点向东西各10米,北各12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牟寺遗址
大牟寺遗址位于太康县城东北25公里的马头镇大牟寺村南,面积约50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颂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上原有一座寺院,寺内塑有释迦牟尼铜大佛一尊,故名大牟寺。寺院后面的村庄也因此叫大牟寺村。遗址原高大,现为可耕地。遗物较少,只在灰土较多的地方采集到6片陶片。属龙山文化的3片,属春秋时代的3片。陶质为泥质灰陶和泥质红陶,纹饰为篮纹和细绳纹。现状:破坏严重。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遗址中心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深1.5米),向东、西各15米,向南北各13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10米。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