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江苏省 > 扬州市旅游
扬州市景点介绍
大王庙大殿
大王庙俗称邗沟财神庙,原在便益门北官河旁。相传殿前石炉无顶,以香投之,即成灰烬;炉下一水窍,天雨积水不竭,有沙涨起,色如银,每岁春初,香火不绝,谓之财神胜会。正月初五烧香,爆竹声喧,箫鼓竟夜。庙中两联:“一殿两王天下少,庙门正北世间无”。2007年在古邗沟与古运河的交汇处北岸重建邗沟大王庙,地址为竹西路9号。复建后的邗沟大王庙,是一组仿古建筑群,位于原邗沟大王庙遗址东北约500米处。新大王庙北门额为“邗沟大王庙”。大殿面南,上悬“恩被干吴”匾。殿内神台上供奉着两尊袍带飘逸、气宇轩昂的塑像,东为吴王夫差,西为吴王刘濞。殿前有两副楹联:“曾以恩威遗德泽,不因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扬州普照寺大殿
普照寺大殿俗称太阳宫,原系道观,始建年代不详,清光绪初年道士道清重建,光绪帝赐普照禅寺匾额和青紫龙杖。原有山门、大雄宝殿、藏经楼及配房数十间。今仅存大雄宝殿,坐北朝南,面阔五间、进深七檩,前带副阶,硬山顶,整体保存较完好。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小流芳巷徽州会馆
小流芳巷徽州会馆清代,坐北朝南,现存门房、二道仪门及大厅筑,建筑面积293.9平方米。第一进门房面阔三间、进深七檩,门房前原有高大门楼,上嵌“徽国文公祠”石额,已改。第二进为仪门门房,仪门为砖刻门楼,匾墙上开光如意纹内,雕刻福、禄、寿三星图案,其下有春、夏、秋、冬四季图案。第三进大厅面阔三间、进深七檩,前有卷棚,天井三面有抄手披廊。在小流芳巷北端嵌有一块石质“新安恭善堂界碑”,是当时徽州会馆的西北界。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广陵路钱业会馆
广陵路钱业会馆清代,现存东、中、西三路建筑,建筑面积926.5平方米。中路建筑存西向磨砖仪门及厅房、住宅各一进,厅房坐北朝南,面阔三间、进深七檩,梁柱硕大,前有卷棚;东路建筑前后两进,为明三暗四格局,均面阔四间、进深七檩;西路建筑前后三进,由南向北第一进为三间两厢的二层楼房;第二进为三间两厢格局,进深七檩;第三进为厨房,面阔三间、进深五檩。此会馆为清末民初扬州钱庄行业发展的历史见证。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河下黄氏盐商住宅
南河下黄氏盐商住宅清代盐商住宅,原有中、东、西三处大门,现存西大门、中仪门及二层住宅楼两幢、东住宅前后三进,坐北朝南,建筑面积1056.97平方米。西大门临街,残存;中路仪门磨砖门楼;仪门后为二层木构小楼前后两进,均面阔三间、进深七檩。东住宅前后三进,第一进面阔三间、进深五檩,大门为磨砖门楼;第二进为面南的二层楼,面阔三间、进深七檩,第三进面阔三间、进深七檩。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木香巷37号民居
木香巷37号民居清代民居,坐北朝南,分东、西两路建筑,建筑面积442.68平方米。东路建筑前后两进,第一进面阔四间、进深五檩,院大门开在偏西一间,磨砖门罩;第二进为明三暗四格局,面阔四间、进深七檩。屋后院落内有柴房两间,西向厨房三间。西路建筑前后三进,第一进面阔三间、进深五檩;第二进三间两厢,厅房面阔三间、进深七檩;第三进三间两厢,主房面阔三间、进深七檩,东厢房有通道与东侧院落相连。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钞关西后街10号民居
钞关西后街10号民居清代民居,坐北朝南,前后三进,均为硬山顶,建有三阶马头墙,建筑面积490平方米。第一进门房面阔四间,进深五檩,八字磨砖大门,迎门有福祠一座;第二进面阔三间,进深七檩,前有廊带卷棚,天井两侧厢房;第三进面阔六间,进深七檩,前有廊带卷棚,中为天井,两侧厢房,东套间和西套间前均为花园。已修缮,整体保存较好。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巴总门15号民居
巴总门15号民居清代民居。前四进坐西朝东,最后一组建筑坐北朝南,建筑面积494.6平方米。大门朝北,临巴总门巷。第一进仪门门厅,面阔五间、进深五檩,仪门为磨砖门楼;第二进大厅为明三暗五格局,进深七檩;第三进面阔五间、进深五檩;第四进也为明三暗五格局。最后一组前后两进,南进面阔三间,北进为“明三暗四”格局,面阔四间,进深七檩,套房天井有西便门通引市街,门内迎面墙上有福祠一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埂子街172号梁氏住宅
埂子街172号梁氏住宅清代民居。建筑规模较大,坐东朝西,分南、中、北三路建筑,建筑面积1145.2平方米。南路前后七进,依次为门房、仪门、厅房及住宅四进,均面阔三间。仪门为砖刻门楼,厅房前置卷棚。中路前后四进,第一进三间,第二进花厅仅存柱础及铺地砖,第三、四两进均为三间两厢格局。北路前后两进,为三间两厢一对照格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甘泉路17号李氏住宅
甘泉路17号李氏住宅清代民居。房屋规模较大,座南朝北,分东西两路,建筑面积1146.18平方米。东路前后四进,第一、二两进为二屋楼房,面阔五间,天井两侧厢楼;第三、四两进均面阔五间,其后有面阔三间附房一座、六角古井一口。西路前后三进。第一、第二进为对合形式的四合院,均面阔三间;第三进为大厅,面阔三间,前后均有柏木卷棚。原房主李氏,经营商品零售生意。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弥陀巷吴氏住宅
弥陀巷吴氏住宅清代民居,坐北朝南,分三条轴线,建筑面积550平方米。东轴为客座与厨房,已改建。中轴为书房与客厅,客厅面阔三间,进深五檩,部分槅扇保存。西轴为住宅前后两进,皆面阔三间,进深七檩,前有天井,两侧厢房。为清光绪年间“扬州三狂士”之一吴恩棠住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苏唱街24号吕氏住宅
苏唱街24号吕氏住宅清代民居,坐北朝南,原大门已拆,现存房屋前后五进,建筑面积570平方米。第一进为二层楼房,上下六间带两厢四间,第二进和第一进相似;第三、第四进为对合形式的四合院,皆面阔三间。第五进为楼上下六间两厢四间小楼。房屋基本保存原状,装修改动不大。东面花园已毁,但规模尚在。原房主为吕氏,开设绸缎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花园巷17、19号毕园
花园巷17、19号毕园清代民居,坐北朝南,原花园已毁,现存花园南北建筑各一组,建筑面积345.22平方米。南部一组前后两进,前进为披房两间,北进为上下二层楼房,面阔两间、进深五檩,楼上有内廊,外置栏杆,楼板檐贴磨砖裙边,楼上下槅扇完整。东西两侧为高大的围墙,西侧开有小门通花园,园内有古井一口。花园北部为大厅,面阔三间,杉木梁架,用料硕大,前置柏木卷棚。厅前天井,青砖铺设“卍”纹与鹅卵石组合花纹图案,天井南侧台基上嵌“珊瑚轩”的石额。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湾子街69、71、73号民居
湾子街69、71、73号民居清代民居。67号住宅坐北朝南,前后两进,第一进面阔三间,第二进面阔四间,小瓦屋面,硬山顶。69号住宅坐北朝南,前后两进,面阔三间,小瓦屋面,两侧防火墙。大门为磨砖门楼,有照壁;第一进前有轩廊,木构槅扇,后设屏门;住宅东有厨房,两间一厢,小瓦屋面,观音兜顶;71号住宅坐北朝南,大门为磨砖门楼,入内为火巷,火巷东、西分别为前后两进住宅,后院有水井一口。73号住宅大门南向,条砖勾缝门楼,内部建筑坐西朝东,南、北三间并列,前为天井,两侧厢房。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通运南街16号民居
通运南街16号民居清代民居,坐北朝南,前后五进,建筑面积490平方米。从南向北依次为门房、仪门,厅房及住宅两进,均面阔三间,硬山顶,小瓦屋面,两侧建有防火墙。大门和仪门皆为磨砖门楼,厅房前有卷棚。住宅东有火巷。整体保存较好。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问井巷查氏住宅
问井巷查氏住宅清代民居,为律师查凤歧住宅。建筑坐北朝南,以火巷为界分东、西两路,建筑面积620平方米。东路前后两进,均面阔三间,第一进门窗较为精致。西路前后四进,仪门东向,为水磨砖门楼。第一进面阔三间,第二进正厅面阔四间,前有卷棚,梁架雕精致鲤鱼图案,第三、第四进均面阔四间。火巷内有六角门花墙,上有“余步”石额。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草巷杨氏住宅
大草巷杨氏住宅清代民居。建筑坐北朝南,前后五进,依次为门房、仪门披房、厅房及住宅两进,皆硬山顶,建筑面积337平方米。仪门为磨砖门楼,厅房面阔三间,前有柏木卷棚,上雕鲤鱼图案;第三、第四进均面阔三间。据房契记载,建于清同治年间,后杨幼亭(杨佑)购置居住。杨曾任清廷五品官,民国初年任省属硝磺局局长,负责江苏、上海地区民用-专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谢馥春旧址
谢馥春旧址清代,占地7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413平方米。西部有两路住宅,分别为前后三进房屋与小四合院;东部有花厅一进,面阔三间,进深七檩,硬山顶。清道光年间谢宏业开设,生产香粉、头油、棒香、香件,销往全国各地和东南亚一带,尤以香件而闻名,1915年曾荣获巴拿马万博会银质奖章。1956年公私合营,谢馥春香粉铺改名为谢馥春香粉厂;1966年易名为谢馥春日用化工厂至今。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胡氏住宅
胡氏住宅位于东关街306号、312号,为民国年间银行家胡仲涵住宅。占地面积1000余平方米,为民国早期建筑,至今布局完整。东关街306号的胡仲涵住宅原为小八字磨砖对缝门楼,旁置汉白玉石鼓一对,门扇厚实,铁皮包镶,钉饰花纹“五福盘寿”。大门下置一尺余高门坎,门楼东连门房一间。南墙面每块砖面皆经过刨磨后加工砌筑,因此墙面显得相当光滑细腻,这在扬州其他老房子中很少见到。墙面上原有福祠,后毁,残迹尚存。福祠左为磨砖对缝仪门,此为扬州大富人家住宅传统布局形式之一。仪门今完整,人仪门照厅三间,面南正厅三楹,柏木构架,两旁置厢廊。正厅后原有屏门。越过正厅,穿过腰门人后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府街民居群
参府街民居群位于参府街70、72、74、76、78、80、90号,为民国初赵氏、高氏、曹氏住宅。70、72、74、76号为赵氏住宅,前后五进,均为明三暗五对合式住宅,前后天井相连。78、80号为高振声住宅,前后两进,明三暗五住宅。86-90号为曹姓住宅,现存两进,为明三暗五,东西厢房,前后有天井相连宅北原有庭园,后遭破坏。第一进东山墙下嵌“庆馀堂界”界碑一方。现代著名文学家、文史专家、文艺评论家洪为法曾租住参府街72号。洪为法(1900--1970),曾名炳炎,字式良(一作石梁),笔名天戈等,扬州人。洪为法为创造社成员,与成仿吾、郁达夫等相识、交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