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雅经堂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木雅经堂
年代:明至清
2012年,木雅经堂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木雅经堂•俄巴绒一村经堂(康定县)
保护范围:现存外墙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木雅经堂•阿加上南经堂(康定县)
保护范围:现存外墙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木雅经堂•瓦约西北民居(康定县)
保护范围:向东外延30米至旺堆民房,向西外延25米至吉呷民房,向南外延30米至甲比尽巴勒措民房,向北外延30米至甲么泽仁罗布民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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