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后高氏民宅为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申后高氏民宅坐落在鹿泉区申后村,是申后村人高鸣蛟于1927年建成的,这是一座保存完整的三进四合院式建筑,它是由前、中、后院、左右跨院及高大围墙,组成的一座宏大建筑群。
整座庄园,规模宏大,布局严谨,房屋造型高耸,雕刻装修精美。由于施工工匠都来自山西五台山地区,所以建筑具有典型的山西民居风格,现今保存完整,在河北省实属少见。
鹿泉几十年来在群众中流传着“永壁周家、新城马家、申后高家”三个大院的说法。其中新城马家和永壁周家大院于解放初和文革先后被拆除,
现在只留下申后高家一处大院。由于其建筑规模宏大,装修风格独特,保存基本完整,1993年7月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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