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崔堌堆遗址为太康县文物保护单位。
大崔堌遗址位于太康县城东南25公里的张集乡大崔庄村西100米处,面积约4500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大崔堌堆文化层厚1-6米。遗物有平底碗、侈沿敛口罐、甗、鼎、盆、瓮、鬲、豆、釜。陶质以灰陶居多,分泥质和夹砂,也有少量磨光黑陶。纹饰有方格纹、篮纹、绳纹。该遗址属龙山文化、商文化遗存。
现状:北部稍有破坏。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遗址最高处的地下筒形白灰标志为座标点(深1.5米),向东40米,向西25米至清水河东岸,向南56米,向北26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