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瑛法师寮旧址位于海曙区高桥镇芦港村东周自然村西侧接待讲寺内,据建筑风格、形制及主人生活年代等判断,约建于民国时期。主体坐北朝南,合院式结构,占地面积232.36㎡,由正殿及左右厢房构成。
正殿为单檐硬山顶楼房,面阔三间一弄,弄堂位于最西侧,明间为抬梁结构,五架梁前后单步,次间用中柱,穿斗结构,进深五柱七檩;弄堂进深七柱九檩,正殿地面均以地砖铺地,上饰枫叶花纹。厢房位于天井两侧,均面阔两开间,进深三架椽,抬梁结构,二层楼面已为胡琴档车木栏杆装饰。
圆瑛法师寮旧址为故佛教协会会长圆瑛法师所建,正殿二层仍设有圆瑛法师纪念堂,保留了大量法师生前的遗物、遗迹,特别是1916年法师由缅甸回国时带回的玉佛仍得以保存。
圆瑛法师寮旧址格局完整,保存较好,四面围墙高耸,梁架雕刻精美生动,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2010年9月被公布为鄞州区第九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时归至海曙区。
资料提供:海曙区文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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