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文庙大观圣作之碑
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老城内西大街北侧,是市区现存的最古庙宇。北宋时已建此庙,北宋末年为学宫,立《大观圣作之碑》(简称《大观碑》),后来曾毁于兵火,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重新修复。文庙原有大成殿、东西廊庑、棂星门、戟门、崇圣宫、明伦堂、泮池等建筑,现仅存大成殿、明伦堂(1986年市政府重修)。大成殿为庑殿顶,覆盖琉璃瓦,檐下斗拱粗壮,殿内木构件结体严谨,墙壁用大砖垒砌,不少砖上刻有“正德拾年武陟县造”、“怀庆府修武县造”字样。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有一定价值。
文庙内存古代碑刻10余通,其中以“大观碑”价值最高。《大观碑》又名《御制八行八刑条例》。北宋末年徽宗赵佶撰文并书,蔡京题额。全文1000余字,—一气写成,是宋徽宗所创“瘦金体”书法之大幅作品,正楷。其书法特点:字体瘦硬挺拔,横划收笔带钩,竖划收笔带点,撇如-,捺如刀切。竖钩细长,个别连笔则如游丝飞空。碑文的内容是北宋王朝给学校制定的法度。《大观碑》是研究我国古代教育史及书法艺术的珍贵实物资料。此碑在西安碑林、山东泰安各存一通,新乡《大观碑》是保存比较完好的一通。1973年新乡市博物馆撰文评介,发表在《文物》上。同年,其拓片曾在日本展出。
2013年5月,新乡文庙大观圣作之碑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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