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调元小楼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陈调元小楼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北固山上。陈调元(1886-1943)字雪轩,民国时期曾任军长及安徽、山东两省主席,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中将院长。该楼系-于1926年出资兴建,后赠予陈调元,故名。又因于此可凭窗观海,又名“望海楼”。德籍工程师设计,为中欧式古典别墅建筑。占地面积约363平方米(含地下室),全石结构,前有停车场,行车石路及石门等附属建筑。至今保存完好。现为驻军部队招待所使用。此对研究民国人物和近现代建筑艺术有一定参考价值。2001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东至门前广场,西至二层坡顶楼房,南至道路围墙边,北至5米坝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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