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领事馆旧址坐落于三明路26号,与厦门岛最繁华的鹭江道隔海相望。1844年,鸦片战争的硝烟刚刚散去,美国政府就派哥伦布来到厦门,在鼓浪屿田尾球埔旁设立了“交通邮政办事处”,并代行领事之职。1865年,该办事处升格为领事馆,随后迁至三和路(今三明路26号)办公,1930年,领事馆在此址重建。
该建筑由美国工程师设计,坐西朝东,砖混结构,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6300平方米,系典型的美国折衰主义式建筑。建筑以红、白两色为主色调,南面和东面分别设置两个出入口,并以白色科林斯式大廊柱来强调建筑的主立面。四面山墙设三角形为屋顶装饰,屋面铺灰色机平瓦。
保护范围
四周由围墙各向外延伸10米。
保护要点:严格保护建筑本体及其附属设施,严禁在建筑围墙范围内新建、改建建、构筑物,文物维修时应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修缮原则。
建设地带
北面至龙渊别墅围墙,南面至三明路,东面至海滨,西面至鼓新路。
保护要点:控制建筑周边新建建筑高度,保证其作为鼓浪屿沿鹭江道的立面完整及视线通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