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在爵溪十字街口,一称“桅亭”,因爵溪古城俗称“沙船城”,后建此亭象征“桅杆”。
今存戏亭建于清代咸丰年间,亭基约五米见方,由圆形石柱四根支撑上部建筑。上部建筑为木结构,外形分两层,底层高约四米半,上层高约七米左右,皆呈四角飞檐状。上层顶部有一葫芦状尖顶。飞檐内外,雕有龙凤,花卉等各式图案,亭内四角结合处,各置有木质实心花篮一只,篮底分别刻以“合”、“所”、“平”、“安“四字。
戏亭布局别具一格,北面与五间两层厢房紧连,作为剧团演出时化妆、服装与休息场所。亭东、南、西面分别朝三条大街。倘要演戏,只要在亭内四根石柱之间按上抬梁、铺上台板即可。三条大街均视线良好,看到演出。此亭为我县清代建筑之珍品,对于研究当时建筑设计及雕刻艺术,都有较高价值。
1997年8月被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