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博平镇北11里三教堂村,此处有一块清代石碑,正面有五个二十公分见方的大字“孔子回辕处”,楷书阴文,上款刻有“大清乾隆十三戊辰夏季吉日重立”,下款没有立碑者署名,可能年久损坏无法辨认。石碑的尺寸170×67×19厘米。
据史志记载,公元前492年,应赵简子之召,孔子自卫将入晋,至河,闻赵简子杀窦鸣犊及舜华,乃临河而叹曰:“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济,此命也夫。”子贡移而进曰:“敢问何谓也?”孔子曰;“窦鸣犊、舜华,晋之贤大夫也,赵简子未得志之时,须此二人而后从政,及其已得志也,而杀之。丘闻之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其郊;竭泽而渔,则蛟龙不处其渊;覆巢破卵,则凰凰不翔其邑,何则?君子违伤其类者也。鸟兽之于不义,尚知避之,而况乎丘哉!”
于是回辕归东,返于卫国的陬里,作琴曲《陬操》以哀之。自此始,冲出的黄水支流名曰“鸣犊河”,在孔子欲过河的鸣犊度口,刻“孔子回辕处”。
注解:赵简子是赵国的实际掌权者,他的执政方法也是严刑峻法。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赵简子杀了两位论敌(也是当时著名的学者)窦鸣犊和舜华。
这件事发生在孔丘-的第五年。当时,孔丘正准备由卫国往晋国,到了河岸边,就听到了赵简子杀窦鸣犊和舜华二人的消息。孔丘叹息说:“真美呀,浩浩荡荡的水,我不能过河西去,是我的命不好啊!窦、舜两人是晋国贤明的大夫,赵简子掌握了政权,就把他们杀了。鸟兽对不义的举动还知道避开,何况人呢?”于是就返回去了。
信息来源:茌平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