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团山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团山遗址
时代:春秋至战国
团山遗址位于李沟乡团山沟村西50米,距县城20公里。遗址在团山顶部,呈椭圆形高台地,东西长150米,南北宽50米,文化层深1.5~3米,为商周先民遗址。遗址包括生活居址和墓地两部分,面积4万多平方米,山的西南坡散布较多的石、陶遗物,为墓葬区。相邻的西岗为居住区。墓葬区南北长约100米,东西宽约40米,总面积约4000平方米。遗址0发掘石棺墓19座,发现石、陶器138件。
2001年,西团山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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