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柴遗址处于巩义市芝田镇稍柴村委西150米处,坞罗河与伊洛河交汇的台地上,地势较平坦。遗址东西长2000米,南北宽1000米,总面积约200万平方米。1959年,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即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前身)在调查夏文化遗址时,发现这处古文化遗址。1960年、1963年先后两次发掘面积共690平方米。清理房基5座、灰坑45个、墓葬7座,出土陶、石、骨、蚌等各类遗物500余件。从出土的遗物和地层叠压与打破关系来看,稍柴遗址可分为四期,其中稍柴一、二、三期相当于二里头一、二、三期文化,稍柴四期相当于郑州商代二里岗上层文化。近年来,对该遗址进行了复查、勘探,确认该遗址早在仰韶时期就有人类在这里生活,龙山、新砦期、二里头、商、周至汉代一直延续不断,以龙山、新砦期、二里头文化遗存为主。现遗址地表多为农田,保存状况较好。
《竹书纪年》中载“帝太康即位,居斟鄩,畋于洛表;羿入居斟鄩;……”《括地志》曰:故鄩城在洛州巩县西南五十八里。《汲冢古文》载:太康居斟鄩,羿亦居之,桀又居之,”《史记》载:自洛汭延至伊汭,有夏之居。此外《汲冢周书》、《施郡志》、《前汉书》、《汉志》、《水经注》、《河南府志》、《巩县志》、《省文物志》《郑州市文物志》等均有记载。夏都斟鄩位于伊洛之间。稍柴遗址对探索夏都斟鄩提供了重要线索,对中华文明之源探索工程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1963年6月20日,稍柴遗址被公布为第一批河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3日,稍柴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块看似平凡,实则孕育着千年文明的沃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目光追寻她、注视她、探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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