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座落于乌鲁木齐市胜利路,于1962年10月1月正式对外开馆,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文物旧址建筑面积503.6平方米,年接待能力为5万人次。1974年董必武同志为八路军纪念馆亲笔题写了馆名。
抗战时期,我党在新疆工作的同志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支援全国抗战,在维护国际交通线的畅通,培养军事技术人员,发展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纪念馆以大量珍贵的史料,再现了这段历史,同时缅怀了邓发、陈潭秋、毛泽民等十一位革命先烈的光辉业绩。
纪念馆是一座中苏合壁、土木结构的两层楼房,现有馆藏文物4000件,其中16件被列为国家一级文物藏品。固定展览4个,展出照片、档案、文献、烈士遗著、武器、手稿、书刊、杂志、画幅、诗词、歌曲等版面210块。40年来,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八路军纪念馆已经成为一个馆藏丰富、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的革命历史纪念馆。
1994年11月,该馆被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8年6月,被自治区命名为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2000年,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命名为自治区级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5年,被自治区旅游局命名为红色旅游基地。
2013年5月,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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