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家遗址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兰家遗址位于滨州市滨城区三河湖镇兰家村。付家河从遗址东部穿过。遗址中部高于周围耕地。1957年当地村民取土时挖出部分青铜器,计有卣、觚、爵等。1960年又出土剑、戈等。遗址东西长约500米,南北宽约250米,总面积12.5万平方米。文化层厚约2~3米。北部堆积层中,发现大量骨料及半成品骨器,能辨认的有牛、马、猪、羊、狗、鹿角,牛骨和猪骨最多。从切、剖、凿、刻、磨的痕迹中可以看出使用的工具很锐利,制作技术也比较高。另在遗址东部的傅家河断崖上散布着多处殉葬的马骨。1978年,惠民地区文物管理所曾清理殉葬马坑1处,因受河水冲刷,马骨已不完整,头向正北,系被杀死后埋葬。出土的卣、觚、爵、戈、豆、鬲、簋等器物的形制、花纹等多数具有商代晚期的特征。1977年12月被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公布为省级重点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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