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衙门(富观街4号)
位于仓场弄东侧,朝南面河。建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2),系康熙庚辰(1700年)进士陈沂震宅。雍正九年(1731年)入官房,改建同知衙门。乾隆元年(1736),衙门移驻吴县东山。移迁后,经官发卖,为诸生王铨以纹银三千两购得整个宅地,名为“敬仪堂”。当时占地17亩8分,房屋7进计91间,分别为门厅、轿厅、大厅、仪厅、堂楼。门面为7开间,后宽17开间,东西备弄,后为花园。现存建筑4、6二进,占地面积5186.61平方米,建筑面积2514.60平方米。其中,四进大厅通面阔18.37米,通进深9.20米,总高5.72米。1986年9月6日【同镇(86)字第64号】列为同里镇文物控制单位。1994年7月29日【吴政办[1994]字第75号】列为吴江市文物控制单位。
清末文人金黄钟在其《桑梓集》中为太湖水利同知署题诗,云:青龙桥畔古仓场,王氏堂前燕子忙。水利不兴官署徙,百年已历两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