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银行大楼旧址
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中路55号。1939年,日本侵略者占领新浦后,由“储备银行办事处”筹建,日本工程师设计,福昌建筑公司承包,于1945年建成。两层,高17米,灰墙、四坡顶红瓦屋面,占地面积约680平方米。该建筑体现出日本明治维新后欧式与大和建筑风格结合的特点。1945年8月日本投降,驻新浦日军投降签字仪式即在银行大楼大厅内举行。日本投降后,国民党中央银行接管。新中国成立后一直由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支行使用。该建筑对研究日本军国主义侵华历史提供了实物例证,对研究近现代建筑艺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987年被新浦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新浦银行大楼旧址。
保护范围:
建筑本体。
建设控制地带:
东、西外墙5米,南至解放中路北边线,北至供销大楼南外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