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镇清墓群(颜黄氏墓、陈朝全夫妻墓、陈玉甫墓、净仙和尚墓、骆李氏、骆何氏合葬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
(1)颜黄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0.5米,西南、东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至西北长5米,西南至东北宽14米。保护、建控面积约70平方米。
(2)陈朝金夫妻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10米,东南至西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
(3)陈玉甫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至西北长10米,西南至东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
(4)净仙和尚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南至西北长10米,西南至东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
(5)骆李氏、骆何氏合葬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地边界为基线,东外延1米,南至村民孙宪邦宅3米,西外延0.5米,北至公路3米,东西长5米,南北宽9米。保护、建控面积约4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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