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宅为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明宅在新华路277号,为茅宅、陈宅两座明代建筑之总称。茅宅今存两进,一进轿厅,三间开,面阔7.5米;二进为正厅,五开间,面阔19.5米。1884年茅家买进后始称。1984年文物普查时发现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方砖一块及察其建筑风格,属晚明民居建筑。陈宅原座落在拱墅区霞湾巷15号,京杭运河江涨桥段拓直时易此保护。两宅均经修葺,布局与原宅已略有变动。今由丝绸城作营业场所,属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现状围墙范围内,并于东侧石库门处外扩约3米,总面积为1992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新华路东侧第一幢建筑东界,南至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北侧花坛北界,西至保护范围外扩约5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扩约30米,总面积为9051平方米。